《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注入信用监管元素

发布时间: 2021-01-19  来源: 扬州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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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已提交扬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了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目前已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部《条例》是扬州市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三十三条,其中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综合评价机制,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的信用档案,记录其设立与变更、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综合评估结果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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