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信扮靓城市让信用落地生根 宿迁着力打造“全国文明诚信高地”

发布时间: 2021-11-18  来源: 宿迁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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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宿迁市信用体系建设夯实基础、快速发展的五年,是不断改革、积极创新的五年。五年来,宿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安排,“十三五”期间的既定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实现跨越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三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做法

(一)诚信制度建设翻开新篇章

1.开展中长期规划。围绕打造“政务诚信凸显+场景应用广泛+惠民便企有效”的信用宿迁模式,深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借力国内第三方资源,编制中长期规划—《宿迁信用2030》,为谋划推动宿迁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规划》按照“信用管理社会化、社会管理信用化”的整体思路,构建了系统化设计、目标化管理、责任化考核的工作格局。

2.推动信用法治建设。制定出台全国首部设区市层面社会信用综合性法规—《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并于2019年3月5日正式实施,获评“2019年全市十大法治事件”,推动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法治化转变,为当前形势下全国各地的地方信用立法工作输出了“宿迁经验”。在专门领域专项立法方面,在《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宿迁市旅游促进条例》《宿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宿迁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宿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均写入专门信用条款。自2016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宿迁市出台的11部条例中,有7部涉及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为各领域依法依规推进信用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3.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从市委市政府层面的顶层设计,到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的区域性、行业性的操作性制度,信用管理的点、线、面都在不断拓展,实现国家和省规定领域全覆盖,形成了信用信息归集和查询、信息公开发布、信用监管、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推广应用、工作督查考核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为推动工作落实、保障工作成效、规范市场运行提供支撑。其中,市委市政府层面出台各类文件40份。

(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归集实现新突破

1.共享平台加快建设。坚持边建边完善的原则和“规范、创新、灵活、可拓展”的理念,先后开发16个子系统,涉及数据处理、数据安全、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等方面,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查询、信用审查、联合奖惩等服务。全面整合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接口,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政务一张网、市场监管平台等综合性平台,与综合治税平台、智慧城管平台、烟草信用管理平台、公安大数据系统等行业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深度对接,并有效支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互联网+监管等重点工作。获评2018年“全国特色性平台网站奖”。

2.信用信息全面归集。按年度调整数据归集目录,建立形成了良好的共建共用数据归集机制。与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水电气通信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100%联通,整理入库数据达到3.11亿条,较“十三五”初期实现翻番,基本实现70个信源部门全覆盖、地区全覆盖(三县六区)、主要市场主体全覆盖(12.9万户在业企业、43.6万个体工商户、7244家社会组织)。

3.防护能力有效提升。将信息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平台网站安全防护,常态化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与专业机构在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合作,常态化进行漏洞检测、WEB应用防火墙、DDOS防护。建成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实现数据级远程灾备。

4.信用网站平稳运行。按一体化规范建设完善信用中国(信用宿迁)门户网站,更加突出宣传性、服务性和应用性,网站栏目覆盖齐全,内容及时更新,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联通机制,数据同步更新。公示“双公示”、信用承诺等各类信息114万余条。

5.信用查询全面覆盖。在8个服务网点以及面向政府部门提供信用查询服务过程中,全面推进省市一体化查询报告,全市累计查询量超过3.2万次,查询次数全省领先。省平台查询接口与宿迁市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互联,实现审批部门在线自主查询。在评先评优、财政资金奖补等环节实行信用审查,累计为137家次市直部门和单位提供审查服务1088批次。

(三)政务诚信建设达到新水平

1.强化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建立公务员信用信息专项数据库,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先后下发《关于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的通知》、《关于报送公务员信用信息数据的通知》,全方位全过程记录公务员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各种良好表现和不良表现,重点记录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公务员奖惩情况(包括因违法、违纪、违约被有关部门惩戒处理的数据)、职业道德建设情况以及个人信用情况。根据公务员诚信等级,在考录调任转任、考核和待遇以及表彰和奖励等方面差别化应用诚信结果。至2020年末,已累计完成市级94家政府部门、356家事业单位、8家群团组织以及1.6万名公务员和1.7万名事业单位人员的信息归集。

2.强化政务信用信息应用。出台《宿迁市人民政府奖励管理办法》,将信用情况作为市政府层面各类评先评优的必查条件之一。制定了《宿迁市机关公务人员信用核查管理办法》,明确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工作人员、涉及到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推荐等资质认定或资格确认的有关人员等4类对象在15类具体活动领域实施信用核查。至2020年末,累计为137个部门和单位提供信用审查服务833批20300余人次。从应用成效上来看,有19人系失信被执行人被免除职务、3人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有20余人在干部提拔、表彰奖励、入党方面被限制,近百人接受组织谈话。

3.强化政府失信问题治理。信用、组织、纪检、财政等8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对失信地方政府实施联合惩处的实施细则》,重点采用“两取消两停止三限制”(两取消,即取消财政专项补助、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两停止,即停止财政拨款、停止融资担保;三限制,即限制提拔任用、限制金融贷款、限制债券融资行为)等措施对失信政府机构实施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联动惩戒》。至2020年末,失信政府实现全面清零,全市已累计化解51家政府机构、76个失信被执行案件和13家政府机构、16个被执行案件,涉及金额超过1.44亿元。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全面清理完毕,1.28亿元账款已全部偿还,清偿进度为100%。

4.强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招商引资领域,将严禁有诺不践等行为列入规范招商引资的五条规定,签订信用承诺295份,实现招引项目全覆盖。在统计领域,推行政府统计机构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承诺,组织政府和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签订信用承诺4100余份,累计对13家乡镇、163家联网直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实地核查,对5家乡镇实施统计约谈,对7起严重违反统计法的企业实施立案查处和行政处罚。在招投标方面,全省率先将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作为招投标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将评价结果纳入评标(评分)体系,形成了“合同+科技+信用+监管”四位一体的阳光招投标机制,并获全省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成果奖。在地方政府债务方面,不断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有序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将债务管控、政府债务率等指标纳入市委市政府高质量考核体系。在政府采购方面,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则,制订《规范市级政府采购重点环节局内部工作规则》。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对5家代理机构执业过程中的违规情况进行记分管理、网上公告,推动代理机构规范执业。

5.创新事业单位信用评价。通过构建体系、开发系统、探索第三方评估、开展评价、研究公益性指标、引入大数据等创新举措,实现了“四个率先”—率先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布局,率先开展第三方评估机制构建、率先开展公益性研究,率先引入大数据监管。据统计,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失信行为、产生不良信贷、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数下降56.3%,累计发现并督促事业单位整改问题3000余个,推动约500家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2020年,宿迁市获批全省事业单位信用监管试点城市、事业单位信用修复试点城市。荣获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全省机构编制工作改革创新成果一等奖和全省机构编制优秀课题研究成果二等奖。

6.创新政府部门信用评价。与北京大学合作启动宿迁市政务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平台、宿迁市信用指数与公共服务决策支撑系统建设,加强对政府和部门的第三方信用监管。一方面,对食药品安全、农产品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12个领域按季度进行信用指数分析,预警(提示)政府在行政管理与服务中应当关注并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建立政府部门第三方信用评价模型(计6大方面25项指标),按照标准化处理计算方法,每半年对政务信息公开、依法行政、日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信用机制的应用、政务失信等方面开展评价。

至2020年末,宿迁市连续两年在全省政务诚信评价工作中居设区市一等次,创成全省首批、苏北唯一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四)商务诚信建设取得新进展

1.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公示机制,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审批等事项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信用承诺,将信用承诺和违背承诺的信息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记录。以两办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办法》,将18家违法违规“小化工”和9家发生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对2家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2.强化流通领域信用管理。在食品流通、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等环节探索建立“信用+餐饮”“信用+小作坊”“信用+小饭桌”等新型监管模式,入选全省首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加强农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8家企业获评省级农产品“创牌立信”示范单位。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失信行为惩戒,推动市区预付卡逃逸的投诉下降60%。

3.纳税信用助推企业新发展。持续开展纳税信用评价,至2020年末,全市A级纳税人上升至3328户,较上年度增加1007户,增长43.4%。A、B级纳税人占比较“十三五”初期显著提升。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实现与37家银行金融机构信息互联互通,通过“银税互动”,全市共计服务企业总数逾1.7万户,贷款发生额约88.17亿,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加强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惩戒,累计共计公布“黑名单”企业796户,并将其列为联合惩戒对象。2020年度,限制黑名单发票领用2606户,共限制领购发票22000余户次。

4.探索招投标信用差异化管理。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环节,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对于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1级(90分)的,给予免缴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等激励措施;达A3级(75分)的,可以通过保函、担保、保险方式提交保证金,减轻投标企业资金压力和投标成本。据统计,有1216家次投标单位免缴投标保证金9.8亿元,141家次中标单位免缴履约保证金2.79亿元,100余家企业因信用报告得分较低而失去了投标资格。

5.积极探索网络市场信用监管。以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为契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围绕“主体自证合规+多元社会共治”主线,通过分类有序推行信用承诺、探索线上行政指导、首创社会化失信认定、实施线上风险提示等系列创新举措,开展网络市场信用监管路径探索,入选全省网络市场信用监管试点城市。2020年,与北京奇虎科技公司、百度公司合作,针对查无下落、冒用公司名称但主体不明、宣传失实等失信风险较高的主体实施在线风险提示,已对32家主体的116个页面发布了风险提示。

6.推动信用交通创建。为全市181家交通运输企业、181513名从业人员建立了“一户式”信用档案,搭建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及企业等基础、评价和奖惩数据库。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精准实施“一超四罚”惩戒,对8家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实施停产停业五日行政处罚决定。

(五)社会诚信建设开拓新局面

1.探索沿街商铺“信用承诺+契约管理”。针对市容管理难题,引入社会信用进行管理,出台《宿迁市市区沿街商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对162条重点道路、14000余户沿街商户实施信用化管理,沿街商户100%覆盖,重点道路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下降了75%,入选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样本,经验做法被住建部在全国推广。

2.试行旅行社第三方信用评价。在市区52家旅行社参与评先评优、申请提档升级、申请财政资金奖励或给予政策优惠等环节积极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将旅行社的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成AAA、AA、A、B、C共5个级别,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旅行社出游,获评“2019年江苏省放心消费百件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2020年末,全市AA级旅行社2家、A级旅行社27家、B级旅行社21家、C级旅行社2家,23家旅行社因评级较低被取消“文明旅游示范旅行社”参评资格。

3.创新实施医疗机构信用记分制管理。全省率先出台《宿迁市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办法》,结合年度记分和校验周期内累计积分制度,对医疗机构的59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记分管理,根据记分程度依法依规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升级、暂缓校验、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2017年以来,已累计对45家机构实施记分170分,1家医院因信用记分较高,被取消全市2020年群众满意的乡镇(社区)医院评选资格,全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4.深入推进环保信用建设。常态化推进环保信用评价,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严格落实差别水电价和绿色信任保护政策。“十三五”末,宿迁市共有3013家企业参评,其中绿色等级企业25家、蓝色等级企业2963家、黄色等级企业15家、黑色等级企业10家。依据每半年最后一日评价结果,协调供电公司,对被评为黑色等级的企业电价上浮0.1元/度,同时对黑色等级的企业在现行污水处理费基础上加收1.0元/立方米,目前已收取160万元。对绿色等级企业落实信任保护政策,在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过程中纳入豁免名单。

5.构建家政服务行业监管合力。建设并推广应用宿迁市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与商务部家政行业系统实现有效对接。出台《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对83家家政服务单位、763名家政服务员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依托行业协会力量,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5场,培训家政服务员近1500人次,促进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和质量提升。

6.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以及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先后出台了《宿迁市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方案》《关于集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了以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涉金融、药品市场秩序、不合理低价游、骗保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查处了一批严重失信、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了治理领域全覆盖。同时,结合宿迁实际,在安全生产、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市场、物业服务、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展延伸治理,有效净化了社会信用环境。

(六)司法公信建设获得新提升

1.推动信息公开。在审判信息公开方面,累计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公布刑事判决书20550件、民事裁判文书210303件,行政裁判文书4609件、执行裁判文书122144件、涉知识产权案件判决书145件。在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方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41803条。在检务信息公开方面,共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2081件(其中市检察院公开3478件),公开法律文书21547份(其中市检察院公开171份),向律师或代理人推送案件信息5080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176条(其中市检察院发布221条)。在司法性行政信息公开方面,利用网上宿迁及市司法局网站,公开涉及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司法鉴定、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援助工作等各类信息。

2.建立法律服务人员及法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采取一所一档、一人一档的形式。档案内容包括执业情况、被投诉的情况、违规违纪的惩处情况、获得表彰奖励等情况。至2020年末,已为全市153家法律服务机构及1278名法律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其中律师事务所78家、公证机构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93家、司法鉴定机构5家、律师769人、公证员21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22人、法律援助人员18人、司法鉴定人员54人,涉及基础信息、处罚、表彰、资格资质等各类信息共16279条。

(七)信易+场景建设汇聚新动能

1.创新“宿易贷”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宿易贷”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意见》,搭建宿迁市企业信用等级认证系统,整合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水、电、气以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银行机构普遍关注领域的信用信息,将“宿易贷”数据归集、模型设计和系统建设进行打通融合。设立财政风险补偿基金,充分有效调动银行机构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纯信用贷款的积极性。至2020年末,全市有贷户6457户、贷款余额1523亿元,其中信用贷款1998户、190.92亿,占比分别达到30.94%和12.54%。“宿易贷”融资服务模式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上取得明显成效,探索出了一条低成本、高效率、可复制、易推广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新路径,获2019年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2.创新“信易批”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开展“信用承诺简化审批”改革试点,在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中介服务等5大领域33个事项打造“信用快审”模式。信用良好的申请人仅需签订一份信用承诺书,审批机关即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或先进行缺项受理,累计办理信用承诺简化审批(先证后核)案例4286件,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实行信用承诺制以来,例行检查通过率和后期检查平均合格率不断提升,办事企业和个人的履约践诺、守法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创新推出“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在27个市级部门、404个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实现承诺制容缺办理100%覆盖,累计办理“信用承诺+容缺办理”案例6043件,各类审批申报材料平均精简率达60%以上。

3.创新“西楚分”助力社会治理。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个人守信联合激励城市行动计划,在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出行、医疗服务、旅游消费、居民养老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生活中融入市民信用分—西楚分,“信用有价”成为现实,全市18岁以上人口均有个人信用分。按照“只奖不惩”的原则,对西楚分达A+级及以上的诚信市民,在公交卡充值、住院缴费、购买旅游年卡、健身卡等实实在在的生活场景给予6-9折的诚信优惠。西楚分获得2018年全国信用应用十大实践成果奖,经验做法先后获新华社、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创新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以市政府文件出台实施《关于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32个部门在47个领域建立并运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归集各类信用监管信息26万条,推动事业单位监管、医疗卫生监管、医保基金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和烟草管理等5个领域承担省级试点任务,入选2020年度市委市政府创新创优奖。

(八)诚信教育与文化宣传展现新面貌

1.强化企业信用管理。积极落实企业信用管理“百企示范、千企贯标”工程,深入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活动,累计培育信用管理贯标企业308家、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48家、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4家,组织470家企业进行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注册和信息上传。

2.保障信用主体权益。持续集中开展辖区范围内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工作,举办了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班,累计为1050家企业提供培训。依托信用中国(信用宿迁)网站为1695家/次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修复效率不断提升。

3.规范服务市场发展。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信用服务机构29家,累计出具第三方信用报告超过1.7万份。积极开展“信用自净”,做好信用服务市场治理,共督促全市信用服务机构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170余个。全省率先制定《信用等级评价程序规范》,开发信用评价报告公示和监管系统,已实现信用评价服务全流程在线运行。在专业人才培育方面,举办两次信用管理师培训班,累计128人通过考试取得助力和中级证书。

4.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启动“信用为生活增值添便利”“信用让生活更美好”“信用监管家家谈”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运用公交车、公交站台、户外大屏、手机短信推送、媒体连续报导、电视专题节目等手段,动员各行业、各部门面向社会展示宿迁信用工作成果,社会对诚信的满意度持续向好。

5.积极开展诚信评选。市委市政府层面,组织开展了“诚信双十佳”评选活动,对10家诚信企业和10名诚信个人进行表彰并授予称号。部门层面,先后开展“诚信居民、诚信社区(村居)”“市区沿街商铺守信户”“卷烟零售守信示范户”等10余类主题评选活动。此外,积极参与首批江苏省诚信示范街区创建,2个街区入选;积极组织和参与江苏省信用知识竞赛,获网络竞赛组织工作一等奖。

二、取得成效及经验做法

(一)取得成效

五年来,宿迁市拥有了“优先发展”的最好环境。在全国率先开展“信易贷、个人信用分、信易批、严重失信个人黑名单”四个试点,文明交通、事业单位、网络市场、医疗卫生、医保基金等多个领域先行先试,入选省级乃至国家级试点。

五年来,宿迁市创造了“信用名城”的最好品质。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持续保持全国前列;失信事件占比持续降低,全市行政处罚案件苏北最低,失信被执行人较“十三五”初下降近59%,全市未产生一起重大失信事件;金融环境明显改善,不良贷款率持续降低,2020年末为0.67%,非法集资发案数全省最低。

五年来,宿迁市取得了“追求卓越”的最好成绩。创成了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获得“全国城市信用建设创新奖”“首批国家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城市”“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全国信用承诺示范样本”等8个全国性奖项。全省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连续6年位居全省一等次。

(二)经验做法

宿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一定成效并完成示范城市创建,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

1.得益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近年的市委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事关宿迁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加快推进。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书面汇报材料、请示、工作建议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总是在第一时间给予批示。在资金安排方面,累计安排2000余万财政专项经费,用于示范创建、系统建设、活动宣传等多方面。在队伍建设方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增加至9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和亲自过问,有效解决了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及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得益于部门的通力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全面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近年来,宿迁市信用平台的参建部门由44家扩充到70家,承担考核任务的部门扩展到52家,每个部门都建立了专门的信用工作体系。在推进过程中,按年度制定推进计划,将工作任务指标分解到具体的县区和部门,明确分管领导,指定联络员,全程跟踪督促落实情况。各部门对于信用工作的认知已经由“被动催促”向“主动对接”、由“推脱应付”向“积极思考”转变,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3.得益于强有力的督查考核。将信用纳入重点改革事项、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城市建设、放管服改革等多个重要工作,每年度对各部门信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并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连续6年将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有效提高了各部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

三、“十四五”时期高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展望

十四五期间,宿迁将认真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的传奇”重要指示要求,紧扣打造“全国文明诚信高地”的目标定位,扎实做好“建优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信用工作法治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两争一前列”的信用答卷。

(一)全面加强信用法治建设

着力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探索推动更多信用措施进入地方专项立法。依法清理缺乏依据的信用约束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信用普法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

(二)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推进信息自主自愿申报,提高数据资源共享能力。提升社会信用服务水平。优化信用中国(信用宿迁)网站、手机端APP建设,全面整合信用公示、信用查询、信用异议、信用信息推送等社会信用服务。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将信用信息向第三方服务机构开放。加快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融合应用。积极参加长三角信用一体化建设,加强跨地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着力推动跨地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区域信用服务市场一体化。

(三)完善和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全面推行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类监管标准,开展风险监测预警,针对不同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组织实施重点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工程,不断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四)深入实施德治教化信用提升工程

持续推进“信易+”应用项目,不断拓宽信用惠民覆盖人群和领域,在交通出行、医疗卫生、旅游住宿等更多领域对守信群体实施正向激励。在城市管理等领域打造“信用承诺+契约管理”品牌建设,积极打造信用联盟、信用小镇,构建民生信用生活圈,助力社会治理创新创优。

(五)深化“宿易贷”信用融资服务模式

着力发挥信用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健全“宿易贷”需求企业推荐和信息归集机制,着力扩大贷款覆盖面。优化服务模式,引导银行机构开展智能信贷投放和线上对接放贷业务,探索推进“宿易贷”手机APP一键放款,切实提升企业贷款办理效率。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涉农信息归集力度,做好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增进和诚信培育,发挥信用服务“三农”作用。

(六)全面加强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建设

进一步健全政务诚信专项督导和监督机制,完善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机制,将政府部门履约践诺、依法行政等情况纳入评价结果和考核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大政府失信专项治理力度,全面提高政府及公务员守法诚信意识。

(七)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业

锚定信用体系建设先发优势,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向产业化、基地化方向发展。着眼大区域发展战略,建立健全依托互联网的信用服务行业行为准则和标准规范。促进信用产业服务与市场资源配置的深度融合,探索信用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推动信用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建设浓厚的信用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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