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管局全面推进重点事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5-14  来源: 宿迁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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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打造“信用城管”,持续推进信用+城管模式,大力构建城市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让信用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以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宿迁市城管局推进重点事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一是深化“信用+管理”模式。在推进“信用承诺+契约管理四个延伸”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向工程渣土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单位庭院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市场商城管理、流动摊点治理、违法建设治理、户外广告管理、亮化照明管理等11项城市管理重点领域探索延伸,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城市管理全流程、闭环式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建立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打造具有宿迁特色的城市信用管理品牌。

二是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在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引入“分级分类”的监管理念,明确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信用承诺积分管理、违法情形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同时,提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三是实施信用结果应用。在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方面,通过信用积分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监管对象等级认定机制,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等措施。对被列为一般关注、重点关注、警示等对象的市场主体,可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

四是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要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监管对象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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