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城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相关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信用承诺+契约管理”模式,在沿街商铺、工程渣土、环境卫生、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市场商城、流动摊点、户外广告、亮化照明、停车管理等10项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建立信用监管,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信用承诺监管。市城管局通过核查监管对象的履约践诺情况,进行信用加减分管理,促进监管对象落实责任,有效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下降了75%。截至目前,累计收集监管对象基础数据信息23553条,签订并公示信用承诺书22111份,其中今年新增监管对象数据1415条,实施信用积分处置4935次、15381分,新增垃圾分类相关积分规则6条、监管对象3个;对市区229条重点道路20201户沿街商铺组织签订信用承诺书20201份和信用化管理合同6.2万份,实现沿街商户100%全覆盖。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容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健全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垃圾分类治理信用监管机制,健全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保存、使用等方面规范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监管差异化精准化。
加强重点领域试点创新。深化城市治理创新,突出“信用+城管”品牌建设,推动开展沿街商铺“信用承诺+契约管理”乡镇试点和推广工作,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烟草公司等部门,大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建设,截至目前,各县区已申报城区、乡镇信用管理示范路(街)共34条,下一步进行全面核查,打造品质示范路(街)。
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做好受行政处罚主体的帮办服务工作,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一并发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内的失信主体,积极引导企业启动信用修复程序,在最短公示期3个月期满后,电话通知企业进行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