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统计局依据《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苏统字〔2022〕68号)《江苏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苏统字〔2022〕1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区统计调查对象实行信用评价,落实差异化监测措施,规范认定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
一是开展统计诚信承诺。将统计信用承诺纳入全年统计信用工作计划中,组织相关企业集中开展统计守信践诺活动,企业就真实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签订《企业诚信承诺书》。通过统计守信践诺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是推进统计守信激励。全面推动统计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的模范引领作用,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统计信用红名单认定中来。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一经认定,可在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免予检查,并享受《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的守信激励措施。
三是严格统计失信约束。严格执行《江苏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依法依规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众公示失信企业信息,形成舆论压力,扩大失信惩戒的影响力和警示力。完善“信用+执法监管”,加强信用与执法信息衔接,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时,查询了解相关企业信用状况,全方位多角度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下一步,金坛区统计局将持续强化统计诚信建设,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健全统计信用管理体系,将信用管理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统计监管各领域,规范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工作,为高质量的统计数据和服务水平提供统计信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