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联合公安执法苏NRC221苏N015D挂货车案例
发布时间:
2019-08-12  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2019年7月9日19时44分,驾驶员马宁驾驶马宁(个体)的苏NRC221/苏N015D挂货车行驶至G312 238K+500M处,因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被丹阳市交警大队引导至丹阳超限检测点接受称重检测。经第一次称重后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63.84吨,超限14.84吨,该车在交通执法人员监督下进行卸驳载,共卸驳载14.94吨。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由公安交警部门对货车进行处罚和记分,共处罚金500元,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