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6月份失信黑名单月度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7-16  来源: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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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增失信黑名单信息922,917条,涉及失信主体848,378万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686,859家,自然人161,519人;6月份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455,137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339,088家,自然人116,049人。

  本月更新的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工商吊销企业、海关失信企业、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见表1)。从数量上看,新增失信黑名单主要集中在工商吊销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与5月份相比,工商吊销企业新增及退出数量环比均增幅明显;失信被执行人本月新增数量环比下降11.99%,退出数量环比有所上升。从地区分布看,广东、浙江两个经济大省既是本月新增失信黑名单高发地区,也是失信黑名单退出数量最多的地区,宁夏已连续两月为全国省(区、市)中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的地区。

  本月重点聚焦的失信问题包括虚假广告、“黑旅行社”、金融借贷违约等。其中,虚假广告案件20起,主要涉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房地产、金融服务等领域;“黑旅行社”企业8家,主要涉及无证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金融借贷违约企业140家,涉案总金额达249.58亿元。

  一、新增失信黑名单情况

  本月新增失信黑名单以企业为主,其中新增工商吊销企业占新增黑名单主体总量七成以上,黑名单高发地区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和江苏三省。

  从失信黑名单主体性质看,本月新增失信法人及其他组织为686,859家,占新增失信主体总量的80.96%,新增失信自然人161,519人,占新增失信主体总量的19.04%(见图1)。

  从失信黑名单类型来看,本月各类黑名单新增数量均出现较为明显变化,以工商吊销企业增长最为突出,新增数量达655,085家。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海关失信企业月增量环比均有所减少,其中海关失信企业月增量环比减幅最大,下降77.3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月增量环比下降39.73%,失信被执行人月增量环比下降11.99%(见图2)。

  从地区分布看,本月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绝对数量排名前五省份为广东、浙江、江苏、四川、河南。其中,广东省新增失信黑名单数量多达173,939家(见图3)。

  从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来看,比例较高省份为宁夏、浙江、黑龙江、广东、天津。其中,宁夏新增失信主体数量占本地区企业总数比例最高,达到5.52%,且已连续两个月排名全国首位(见图4)。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占本地区企业比例最低的五省是山东、贵州、重庆、西藏、青海,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见表2)。

  二、失信黑名单整改退出情况

  本月退出黑名单主体以企业为主,其中工商吊销企业退出量占退出黑名单主体总量七成以上,黑名单退出数量最多的地区是广东、浙江两省。

  从失信黑名单主体性质看,本月退出失信法人及其他组织339,088家,占退出失信主体总量的74.50%,退出失信自然人116,049人,占退出失信主体总量的25.50%。与5月份相比,退出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环比增长显著(见图5)。

  从失信黑名单类型来看,本月各类黑名单退出数量环比均有所增长,其中工商吊销企业退出数量最多,共322,997家,退出量比上月显著增长;其次是失信被执行人,退出数量为132,035(见图6)。

  从地区分布看,本月退出失信黑名单企业绝对数量排名前五省份为浙江、广东、河南、天津、黑龙江。其中,浙江省退出黑名单企业数量达83,700家,广东省退出黑名单企业数量达78,670家(见图7)。

  从退出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来看,比例较高省份为浙江、广东、天津、河南、黑龙江。在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数量和本地区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率两个指标上,这五省均排名全国前五位(见图8、表3)。

  三、重点领域失信特征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6,447条,涉及失信主体191,872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30,878家,自然人160,994人。从地区分布看,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排名前五省份为河南、浙江、江苏、福建、广东(见图9)。从涉案金额看,13家企业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见表4)。从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数量来看,单个企业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最高达221条,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3条以上企业数量为1957家,其中16家企业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超过50条(见表5)。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本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13家,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810家,自然人3人。从地区分布看,本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排名前五省份为广东、贵州、广西、浙江、天津。其中,广东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数量最多,占比高达40.25%(见图10)。2018年上半年,偷税且涉及税额三千万以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有24家(见表6),虚开发票或骗税涉及税额三千万以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有55家(见表7),其中广东省企业占比较大,且主要集中于深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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