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出台运管信用管理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
2018-09-07  来源: 镇江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为加强镇江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运输市场诚实守信意识,加快全市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积分管理办法》,镇江市研究制定了《镇江市运管信用管理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共有11条,重点明确了镇江市道路水路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办理部门、办理期限、工作流程等。明确了信用信息获取方式,通过路检路查、平台监控抽查、专项安全检查、专项年度审验、责任事故调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行为查处、包括其他执法部门移交、暗访等。信用信息将用于对道路水路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评定一次,评定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教差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B级表示,县级以上运输管理机构将成立信用信息审核小组,对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核,信用等级初评结果会于每年1月31日前公示,公示期7天,3月10日前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涉及较重失信行为信息和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将抄送至同级信用管理机构纳入信用档案,实施信用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