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以信用为核心全面提升住建领域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 2020-11-20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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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连云港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加强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住建领域信用管理,提升住建领域信用管理水平,创建住建领域良好信用形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体系建设。机构改革后,连云港市住建局由原来的住房、城建、人防和地震四个单位组建而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职能也相应增加调整,局党委研究成立住建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工作,将信用工作细化分解到各个处室,并定期通报信用信息报送情况。为有效提升住建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先后多次组织专家到我局进行信用工作培训,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赴淮安学习交流经验。

二是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房地产市场、物业企业、物业项目负责人、房屋征收等领域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信用管理制度,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先后制定印发了《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连住房〔2018〕1号)、《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连住房规发〔2018〕2号)、《连云港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连住建规〔2019〕1号)等信用管理工作制度,加快推进市住建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度。

三是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制度。按照《连云港市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连云港市住建局出台《市住建局关于全面推行住建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连建发〔2020〕465号),大力倡导和积极组织住建领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目前在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归集、省外施工企业进市登记、商品房预售、建筑工程施工、建筑业资质、消防审验、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造价咨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等方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通过讲诚信、树品牌,在住建领域共铸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四是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物业项目负责人等领域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今年对市区20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2019年度信用考评,其中A级19家,B级139家,C级29家,D级15家;对504家物业企业、670个物管项目纳入物业监管系统。其中,4A级企业5家,3A级企业15家,2A级企业39家,A级企业445家。《连云港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连住建规〔2019〕1号)于2019年12月6日公布。由于受疫情的影响,4月份开始采集基本档案数据,截至目前,已收到240余份项目负责人纸质档案,此项工作目前正在整理、审核中。通过信用等级评价,形成行业监管震慑力,逐步建立起有力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五是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犯罪记录等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限制投标、实施联合惩戒。上半年出台“连建管〔2020〕3号”通报文件,对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拖欠工资的企业,通报并记录失信行为,取消相关政策待遇,其中7家企业通报批评,18家企业限制进入我市招投标市场(列入黑名单),9个班组列入慎用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有效震慑恶意欠薪行为。日常检查中,对在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扬尘管控、实名制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继续进行通报、限制评优、取消减免优惠等措施,并主动抄送市信用办,实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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