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化解重大风险,净化市场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梁溪区行政审批局积极履行登记职能,严控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一是限制准入,对于“金融”、“资产管理”、“贷款”等字样的特许经营项目,未经许可或批准一律不得使用。
二是加强会商,对在注册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确需使用“贷款中介”“借贷咨询”等21个字样的,严格落实会商制度,根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会商意见函》作出登记或不予登记决定。
三是落实推送,登记部门将含有限用字样企业的登记信息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送到参与会商的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确定的事中事后监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四是严格追责,对于违反登记纪律,违法登记小贷公司等的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登记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