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构建

发布时间: 2021-11-18  来源: 省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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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末,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启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探索实践之路。

一、聚焦理念创新,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体系

(一)构建信用监管顶层制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信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行事前信用承诺、逐步实施事中分类监管、突出强化事后联动奖惩,对信用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和评估,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管。在全国较早出台了《关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范信用修复、信用承诺等相关管理活动。各地各部门出台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失信惩戒等一系列信用监管制度。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和20个行业信用监管行动方案,各行业部门围绕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监管环节的信用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行业监管机制、提高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二)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监管制度。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利厅、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住建厅、江苏海事局、省知识产权局等17个部门建立了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税收、交通出行、劳动保障、道路运输、商贸流通、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依法依规建立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实施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在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产品质量、文化旅游等领域建立了互认统一的信用惩戒机制。

(三)探索创新地方信用监管制度。南京市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建设施工等40 个领域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无锡市在“信用无锡”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各类信用承诺72 万个,其中,主动公示型承诺60 多万个,市场主体准入承诺、依法经营承诺、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共9 万多个,行业自律、信用修复、容缺受理等承诺1 万多个。徐州市制定出台《徐州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行业管理。常州市在26 个行业和领域开展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应用于评先评优、绿色信贷、通关、公共资源交易、差别化水电、污水处理价、招标投标、行业准入、行业管理、职称晋升、差异化保费等。苏州市梳理《苏州市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共计138 个事项,吴江区将承诺履约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打造信用承诺闭环。南通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实施信用建设“31X”工程。连云港市发布《重点部门信用监管应用清单》,组织11 家部门发布44 项信用监管试点项目。淮安市充分发挥全省第三方信用报告统一标准编制改革试点市作用,对24 家AAA 级守信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给予减免600 余万元投标保证金激励措施等。盐城市归集合同信息142.63 万条,设定11 类合同预警指标,开展行政合同双闭环管理、双向预警管理,约谈水利从业单位11 家,认定一般失信行为5 家。扬州市将省市一体化联动奖惩系统嵌入市“政务一张网”,接入所有的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奖惩系统中黑红名单被调用19136 次。泰州市在交通建设、道路水路运输、公路管理、港口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环节引入信用评分评级,“以税促贷”为信用良好企业办理税收信用贷款,对三级标准化以上达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诚信评定,分级评估社会组织,评选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守重企业、诚信之星、农产品守信企业、文化旅游诚信示范单位等。宿迁市推动32 个部门在47 个领域建立并运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归集各类信用监管信息26 万条,推动事业单位监管、医疗卫生监管、医保基金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和烟草管理等5 个领域承担省级试点任务。

二、聚焦事前环节,大力推广政务服务信用承诺

(一)出台信用承诺制度。“十三五”时期,各部门为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在交通、旅游、环保等领域出台信用承诺制度。省交通运输厅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许可、财政奖补资金申请、科研项目立项等多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省商务厅出台《在商务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实施办法(试行)》,在行政审批、资质备案、商务发展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等事项中实行信用承诺制度,有效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省文旅厅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和涉外营业性演出等审批过程中实行信用承诺制,只要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在审批过程中就视同申请人已经具备相应条件,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在全省自贸试验区和扩大试点地区旅行社设立许可审批中,施行告知承诺制,制作了旅行社设立许可告知书,明确了审批依据、法定条件、应当提交的材料、承诺的期限和效力、监督和法律责任、诚信管理等6个方面内容。省公安厅在旅馆业、保安培训单位、公章刻制业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分类制定出台告知承诺制度,统一规范信用告知承诺书模板,推动信用承诺信息记录。省民政厅在社会救助领域,修订出台《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 号),对个人在申请低保等各类社会救助过程中的诚信行为作出规范,全面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居民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要求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信用承诺声明。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统一的环保信用承诺书,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主动型、自律型信用承诺,推动企事业单位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有1.1万家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主动签署了环保信用承诺书。宿迁市制定《宿迁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承诺文本,要求购地企业在购地前签订《信用承诺书》,将《信用承诺书》内容依法公示,并利用江苏省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系统对承诺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知识产权局在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和注销执业备案中,实施申请人主动承诺制度,要求申请人主动承诺已经知悉申请执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二)归集信用承诺信息。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明确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内涵、适用范围和管理规范。各地各部门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替代审批制度改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试点等工作,全省已390个行政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制。规范信用承诺信息管理,至2020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信用承诺信息1033万条,“信用江苏”网站集中公示信用承诺。各部门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应用,取得良好效果。省科技厅建立覆盖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在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基地、科技奖励、重大人才工程等工作中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从事推荐(提名)、申报、评审、评估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省人社厅推行事前信用承诺简政便民。在全省人社领域“减证便民”行动中,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明确违反信用承诺的处理办法,督促行政相对人践约履诺。南京市在工程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市场监管、旅游、统计等多领域使用信用承诺书,已有23个市级部门编制了容缺受理的信用承诺事项清单。苏州市在交通、城管、行政审批等领域全面实施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并纳入相关主体的信用档案。无锡市以“主动公示型、审批替代型、行业自律型和信用修复型”四种信用承诺类型为重点,推行信用承诺制,在信用无锡网站向社会公开。在市场准入、企业投资、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等领域信用承诺率达100%,累计公示各类信用承诺720859个。扬州市在全省率先组织55家单位编制了行业领域信用承诺目录事项清单,推荐了5家单位参加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征集评选活动,1家单位成功入围。通过信用平台报送了150万条企业信用承诺和践诺履约信息,餐饮、医药、旅游等行业全部将信用承诺上墙张榜公示,信用修复企业信用承诺率达到100%。

三、聚焦事中环节,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一)开展信用评价。在安全生产、环保、交通等17个领域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对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进行科学、标准、统一分类,进行实时动态评价,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国家下发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各类名单进行分类管理和大数据分析,精准反映行业、地区信用状况。省科技厅着力完善科研信用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主管部门及科技管理服务机构等不同责任主体的信用行为分类等级和评价标准。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的重要指标。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进“信用档案+信用公示+信用评价+信用约束”的土地市场信用制度建设,要求各地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评价购地、用地主体信用状况。对购地、用地主体实施差别化管理,惩戒失信。省生态环境厅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将监管范围拓展到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事业单位,在五色等级的基础上采取12分滚动记分模式,对接执法确定信用,构建了公信力更强、时效性更高、应用衔接更好的信用评价新机制。省交通运输厅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在新增运力、扩大经营项目、经营权延续、表彰奖励、品牌创建、招投标等方面作为重要评审依据,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实施奖励性引导,对信用状况不好的实施相应限制。省卫生健康委大力拓宽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评价领域,制定全省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细则,建立常态化评价的机制,依据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省银保监局运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助力绿色金融创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将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执行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和开展差别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依据之一,切实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常州、无锡、连云港、宿迁、盐城等地立足普惠金融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由当地人民银行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利用评价结果创新金融服务,推出各类金融惠农产品,满足当地乡村振兴的融资需求。

(二)实施分类监管。针对不同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省民政厅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做好对社会组织的等级评定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检查、日常抽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对社会信用良好的 3A 级以上组织,纳入“红名单”,在年度检查、资金支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方面予以激励;对社会信用不良、列入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点监督,加大检查频次,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宿迁市对信用等级为 A 级及以上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实行信用激励机制,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竞买保证金 10%,优先邀请参与土地招商推介会等活动,适当降低监管频次。对信用等级为 A+级以及连续两年评定为 A 级的,每年度在门户网站公示,并颁发土地市场优良信用奖牌。

(三)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公共信用信息,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省自然资源厅依托江苏省土地市场网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未按约定签订出让合同的,未按约定缴纳土地价款的,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以及造成土地闲置的,未按约定的规划条件实施开发建设的,违法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行为进行监督监管,维护市场规范,建立“预警-督办”机制,加快已供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进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能。省应急管理厅建设一系列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并在全省推广使用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配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实现两个系统数据实时对接,让各级各类问题、隐患、事故、“黑名单”的处置全程上网。省人社厅针对考试报名信息泄露、违纪违规处理不当、篡改信息数据、命题过程泄密、试卷泄密、外部风险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推出制度防范、措施防范、教育防范和协同防范四项举措。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紧密联系,重点监控高科技作弊行为。

四、聚焦事后环节,审慎规范实施信用奖惩与修复

(一)加强守信激励。交通运输、税务、科技、统计、生态环境、新闻出版、民政、工程建设、劳动保障、文化旅游、海事、海关等25个行业主管部门在公共服务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对诚实守信主体给予便利、优待和相应激励,在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中,予以优先办理、容缺受理;在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方式或者减少检查频次;在财政性资金补助、创业扶持等政府优惠政策实施中,将诚实守信主体列为优先选择对象或者给予重点支持,大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联合金融机构设立生态环保项目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大力推广绿色信贷,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二)规范失信约束。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省住建厅与省高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江苏法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对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起到了明显和积极的作用。省环保厅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共享联合奖惩对象名单,推动奖惩措施落实。定期公开发布全省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红色和黑色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江苏证监局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等要求,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一律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在对上市公司出具持续监管意见过程中,除查询上述信息,还需查询征信信息。省科技厅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等科技计划全过程,并建立实施覆盖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对信用缺失和信用良好的项目责任主体采取“奖优罚劣”措施,不断完善科技信用奖惩机制。

(三)创新开展信用修复。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我省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专项行动方案》,组织29家信用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十三五”期间,全省各地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280个,参训企业29318家。依托“信用中国”协同修复平台办理信用修复申请37663件,完成修复20528件。连云港市首创“四个一”工作法,企业登录一个平台、提交一次材料、开展一次承诺、实现一网通办,实现后台各类处罚数据自动修复更新。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住建等部门开展专场修复对接,联合多部门打好信用修复服务“组合拳”,培育优质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培训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全省率先编印《信用修复指南》实现政务服务窗口全覆盖投放。

五、聚焦试点示范,打造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工程

(一)开展信用监管示范。在20个行业领域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2020年,印发《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2020—2022年构建信用监管机制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工作方向、路径和实施重点。推动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税务局、江苏省海事局、省知识产权局等20部门开展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制定行业信用管理示范行动方案,推动建立覆盖各层级、各环节相关制度。各设区市结合地方实际,在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住房城建等多个领域广泛开展了行业信用监管。

(二)以信用监管引领行业发展。“十三五”期间,相关省级部门大胆探索实践信用监管,取得良好效果。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探索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信用监管机制。我省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2020年知识产权领域获批全国首批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省商务厅扩大信用审查范围,对事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审查,将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省税务局实现信用监管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重点在信用预警、信息共享、信用评价、分类监管、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工作创新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常州市开展智慧监管,深入推进“智慧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将信用管理融入风险管理,采取绿、黄、红码作为企业风险管控的三个级别,并且在药品监管中率先引入信用计分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

六、聚焦系统支撑,提升服务信用监管的能力水平

(一)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应用。推进信用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开展省级部门应用需求调研,以需求为导向指导督促平台开发建设。2017年率先建成信用奖惩信息系统,及时归集诚实守信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相关信息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实施跨部门调用,规范实施信用激励和约束。各部门业务系统可以随时按需求调用公共信用信息,有力支撑税收风险管理、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查询等行业监管工作。省司法厅着力归集拓源、信息扩面、质量提升、应用延伸,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广应用”的目标。拓展基础信用信息来源,强化信用信息查询、信用审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应用服务,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深度挖掘信用信息,结合司法行政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开展精准化应用服务。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一库一网一平台”(行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和江苏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与部省信用平台数据对接联动。依托平台实现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全面归集,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服务。南京市在全国率先研发完成“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系统”,将土地市场信用数据上传,对接发改、住建、房产等相关管理部门,将土地市场信用行为的管理纳入房地产市场调控手段,同步联动市发改、住建、房产等部门,凡涉及失信的,联合通报,联合惩戒,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联合惩戒。常州市开发了市级联合奖惩系统,共为60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账号,配置国家、省和市联合奖惩备忘录29个,涉及奖励措施189条,惩戒措施423条。13个部门已接入该系统,初步实现红黑名单自动推送、自动奖惩、自动反馈,联合奖惩案例突破7万个。

(二)深化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在财政资金安排、评优评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方面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依托全省364个线上线下服务网点,为市场主体免费出具公共信用信息报告15.19万份,打通信用服务“最后一公里”。“信用江苏”网站、“苏信服”公众号提供信用信息公示、一站式查询、示范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等多场景服务。省科技厅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要求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时进行同级信用审查。省民政厅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及 APP、支付宝小程序等,优化完善全省社会组织及养老服务、救助管理、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公示,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服务。省财政厅明确将“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列为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环节做好政府采购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查询和留存工作。省商务厅建成江苏省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建设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商务信用信息平台。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发挥信用在医疗卫生领域资源配置中的有效作用,落实信用利民措施,推动信用信息

、信用服务等与应用场景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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