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服务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发布时间: 2021-11-18  来源: 省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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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江苏全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在国内率先探索开拓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有效管理和服务的路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企业信用管理培训、示范创建和复核、信用修复培训等工作,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不断提升信用服务机构的业务能力,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截至2020年末,全省信用服务机构数达389家,为各类市场主体出具的信用报告总数累计4.6万份,对社会公开累计1.7万份,相比“十二五”末,信用服务机构数增加了1.59倍,信用报告总数增长了3.45倍。

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市场行为

(一)强化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2015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85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6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信用办江苏省编办江苏省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加强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规范涉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促进中介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出台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008年,省信用办出台《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办法(试行)》(苏信用办〔2008〕19号),启动了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信用服务机构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资信评级、信用咨询、第三方信用报告等服务,江苏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信用服务市场。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在全国较早出台《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发改规发〔2020〕1号),分为六章29条,明确了信用服务机构信息申报的程序,规范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和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信用服务的风险。

(三)建立完善市级信用服务市场管理机制。南京、苏州、连云港、淮安、镇江、泰州等市出台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信用服务机构在本地开展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有效规范信用服务机构执业行为。苏州市设立了信用服务机构培育资金,建设信用服务产业园。宿迁市信用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行信用报告抽查制度,强化对违规信用服务机构的惩处;开设便民方舟信用服务窗口,出台《关于印发信用等级评价程序规范(实行)的通知》(宿信用办〔2020〕19号),对辖区内信用服务机构规范信用评价做出具体规定。盐城市出台《驻盐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管理宣贯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盐城市加强涉批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建设工作。

二、聚焦质效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蓬勃发展                                       

(一)信用服务机构数量增幅明显。“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出台系列政策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机构数量大幅增加。至“十三五”末,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数量增长至389家,比“十二五”末增加239家,年均增长率超过20%。

地级市

2020年底信用服务机构数量

南京市

74

苏州市

79

无锡市

26

常州市

17

连云港市

21

淮安市

42

盐城

27

扬州

19

泰州

10

镇江市

5

宿迁

25

南通市

12

徐州市

32

累计

389

图6-1: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数量分布表

图6-2:江苏省“十三五”期间申报的信用服务机构数量

(二)信用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稳步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我省信用服务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信用服务业务制度性文件,增强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二是专业力量不断强化。截至“十三五”末,我省6家企业征信机构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其中南京3家,常州1家,苏州2家。分别为: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江苏苏宁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常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三是主动开展信用公示。依托“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引导全省信用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履行制度,持续强化信用信息公示,主动开展信用承诺,向社会公示机构基本信息、年报信息、吊销情况、业务进展情况等各类信息,持续规范自身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强化沟通交流。2016年召开培育和发展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工作座谈会,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提出意见,赴苏宁控股集团总部调研,就如何推进信用服务产业发展进行了交流。2017年吴政隆省长视察宿迁市信用服务窗口,听取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2017年马秋林副省长视察宿迁市便民方舟信用服务窗口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并与市民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三)信用服务机构行业规模逐渐扩大。截止“十三五”末,全省389家信用服务机构共出具信用报告总数41029份,比2019年底增加15123份,增长率达37%,并且逐年呈平滑上涨趋势;公示信用报告数36410份,比2017年底增加了33667份,年均增长率137%;信用从业总数和执业人员数稳步增长,且从业人员结构趋向于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全省信用管理师总数5172人,比2015年底增加了2158人,年均增长率11.4%。“十三五”期间,新注册信用服务机构数239家,注册总资产达105424万元。

三、创新服务方式,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一)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信用管理和示范创建。“十三五”期间,江苏省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第三方服务,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示范企业培训辅导、现场验收等工作。2016年,制定出台《“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全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在信用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中,组织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和示范创建辅导、省市示范企业审核复核两类服务。截至到2020年,累计组织22家信用服务机构为2525家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管理服务、22家信用服务机构对274家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验收、38家信用服务机构对662家企业开展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度不断加深,信用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制定企业信用管理指南。2011年全省启动企业信用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2012年4月印发《企业信用管理指南》,并将其作为政策指引文件,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流程和评分指标体系。2019年,引入2家相关信用服务机构对《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南》进行修订。2019年12月,正式印发《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南》(修订版),优化了各条款细节、排版布局等内容,完善了管理规范和千分表等要素,为全省信用管理和示范创建提供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行为指南,稳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商务诚信建设。依托《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南》,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推动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开展信用辅导、评价、复核等工作,不断提升信用服务水平。

(三)组织第三方机构参与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江苏省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连续2年组织信用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推动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提升诚信经营水平。2019年,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我省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专项行动方案》,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深入推进我省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29家信用服务机构承担信用修复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126个,培训企业13118家。2020年,印发《关于深入推进2020年我省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的通知》,36家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举办培训班140个,培训企业14750家。

四、建成管理系统,推动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化发展

(一)建成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自2013年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运行使用以来,升级改造2次,有效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管理。鉴于我省信用服务机构数量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新要求,2016年,研究制定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2017年完成备案系统升级改造。2017年2月23日,在南京召开线上培训班,13个设区市和30多家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培训,提升线上操作能力,连云港、镇江等市相继组织本地区信用条线人员和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系统培训,成效显著。2017年3月20日启用系统,正式更名为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2018年,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通过验收。2019年,组织改造升级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三期)。2020年,召开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需求座谈会,三期系统重点聚焦业务功能以及信用服务机构查询、信用报告查询、抽查结果公示等功能性需求,计划2021年上线运行。

(二)扩大第三方信用报告规模。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出具信用报告数稳步增长,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公示信用报告数逐年增长。应用领域持续扩大,从招标投标为主拓展到评先评优、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多领域应用。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在评先评优、采购等工作中推行第三方信用报告;南京、徐州、淮安、盐城和宿迁等设区市在工程建设、服务、货物、制造、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6大类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全面推行第三方信用报告。推动设区市第三方信用报告互认。2020年4月9日,召开部分地区信用报告互认工作座谈会,交流讨论推进和加强信用报告互认工作,启动研制全省统一的规范标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行为指引规范。6月15日,召开省内部分地区互认第三方信用报告标准编制启动会,初步确定6个领域标准框架和一级、二级、三级指标项,深入推进第三方信用报告统一标准制订和结果互认。2021年出台《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在部分地区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展试点应用,拟在2022年全省推广。

(三)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律。各地积极推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以行业协会商会为中枢,组织推进各地信用体系建设,增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覆盖面和深入度。无锡市成立信用建设促进会,苏州市成立信用行业协会,连云港市成立资信评估协会,淮安市成立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盐城市成立信用服务机构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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