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创新环保信用监管机制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 2021-11-18  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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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构建与法治化、市场化机制相融合的环保信用体系,为加快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方位推进信用监管,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2016年初,根据《纲要》,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在全国环保系统率先出台《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6-2020)》。2020年7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将健全信用体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我省治理体系。

(一)优化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

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信用监管实际,不断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2019年,联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将监管范围拓展到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事业单位,在五色等级的基础上采取12分滚动记分模式,对接执法确定信用,构建了公信力更强、时效性更高、应用衔接更好的信用评价新机制。鼓励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绿色”等级,按规定落实信任保护;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红色、黑色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实施严管和惩戒。

(二)加大信用监管力度

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对接,加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运用。2018年,联合8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红色、黑色的企业执行暂停新增贷款政策。2019年,与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优化差别水电价政策。2020年,与江苏银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金融机构与生态环境部门间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共享机制,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将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执行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和开展差别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

(三)探索第三方信用监管

为补齐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市场监管短板,构建全覆盖的环保信用体系,2019年,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督暂行办法》,对咨询、检测、工程等业务机构和人员全面加强信用监督。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理念,转变以往第三方机构信用监管类似资质考核的思路,参考综合信用平台的监管模式,重点借鉴“大众点评”等线上商业运作方式,着手筹建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积极推动建立交易双方评价为主、政府公众多方互动的信用监督新模式。

二、启动实时信用评价,强化信息归集与共享

(一)构建实时评价系统

2018年,依据修订后的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建设“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由“年度评价”升级为“实时评价”,系统于2019年起正式运行。2020年起,将系统升级为“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将有污染物排放的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一并纳入监管,坚持排污单位应纳尽纳,参评单位数量迅速上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参评单位数量已超9.5万,相比2019年底增幅达86.3%。

(二)评价结果全面共享

全省环保信用评价结果通过省级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直接对接,每日动态传输全部参评企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定期传输环保信用评价差别价格政策执行名单。2020年,向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传输信息约2300万条,向江苏省联合奖惩系统推送联合奖惩对象名单874条。在江苏省信用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将环保信用动态评价结果在“信用江苏”网站实时发布,并纳入参评单位综合信用信息,有效提升了环保信用信息在综合信用中的影响力。

(三)公示信息及时推送

严格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归集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定期组织厅内审批、处罚、信息化管理部门会商落实。在省信用信息中心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规范信息填报格式,核对信息推送数量,确保信息有效入库。

三、优化创新监管措施,努力构建以环保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深化分级分类监管

出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全省5166家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正面管理,结合实际实施非现场监管,对信用较差的企业实施严管和惩戒。在全国率先实施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试点,已有1278家信用状况好的企业或工地列入豁免名单,被生态环境部全国推广。定期委托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企事业单位信用状况进行批量核查,将其作为环保引导资金安排、评优评先、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定期通报批评存在环评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全国环评信用平台上予以失信记分,定期公开曝光违规单位和个人,对部分失信单位实施约谈,取消失信单位和人员承接我省环保业务资格。

(二)精心打造“环保脸谱”

以9.5万家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信息为基础,统筹整合各类数据,用“脸谱二维码”全方位、一体化展现企事业单位可公开信息。用五种表情反映环保信用等级,用星级反映环境管理情况。社会各界可通过“江苏环保脸谱”微信小程序,了解企事业单位环境守法情况,系统建立了“线上发现、及时整改,线上跟踪、及时调度,线上督查、及时销号”的“非现场”监管机制和“一码通看、码上监督”的公众参与模式。2020年12月,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共同启动了“环保脸谱”系统,有力推动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信用监管新探索走在全国前列。

(三)有序推进信用承诺

制定统一的环保信用承诺书,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主动型、自律型信用承诺,推动企事业单位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可自行登录省生态环境厅官网,网上完成承诺书的下载、签署和上传。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有1.1万家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主动签署了环保信用承诺书,全部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向社会公示;99.5%的企事业单位签署承诺书后,能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坚持守法诚信生产经营,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无环保处罚记录,仅有0.5%的企事业单位在签署承诺书后,受到过环保处罚。

四、有力推进联合奖惩,积极营造“失信者处处受制、守信者处处受益”的良好氛围

(一)着力拓展“信易+”应用

会同江苏银保监局等部门落实《关于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每季度向江苏银保监局及省内主要金融机构提供全省9.5万家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建议银行对绿色等级企事业单位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建议保险机构对绿色等级企事业单位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方面实行优惠。截至2020年底,江苏省主要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1.24万亿元。严格落实《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对绿色等级企事业单位实施信任保护,减少检查频次,简化项目环评程序,优先安排补助资金,执行管控豁免等政策。同时将绿色等级企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实时纳入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动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管理服务中提供便利通道。

(二)积极推动联合奖惩

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共享联合奖惩对象名单,推动奖惩措施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定期公开发布全省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红色和黑色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会同江苏银保监局、金融机构对红色、黑色等级企业执行暂停新增贷款政策,会同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对红色、黑色等级企业执行差别水电价政策。加强与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动,将环保信用评价结果融入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等工作中。联合省工商联等开展“企业绿色发展领跑者”评选活动,对信用较好的20家企业授予绿色荣誉,出台配套激励措施,以更高水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

积极参加长三角区域信用工作例会,围绕有效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出谋划策。与相关省市联合签署《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2020年版)》,三省一市共同制定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共同建立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共同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共同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共同加强环保信用典型案例宣传,共同营造“失信者处处受制,守信者处处受益”的区域信用发展环境。

五、健全完善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印发《关于调整省生态环境厅环保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综合业务处牵头,17个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处室单位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环保信用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职责、完善工作规程、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环保信用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各设区市信用评价、信息归集、工作情况等,将环保信用建设情况纳入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年度考核指标,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做好政策解读与信用服务

“十三五”期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视频宣贯会,面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环保信用管理条线500余人,开展全面系统的宣贯解读,统一思想认识,集中答疑解惑,推动办法落地生效;赴各地与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信用建设相关部门专题座谈交流,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沟通配合;围绕信用服务,制作6套共12万册政策口袋书向全省企业发放,通过“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厅长我留言”栏目,向企业提供环保信用咨询服务;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滚动公开环保信用参评单位信用等级、承诺书等信息。2020年提供信用查询服务375万次,日均查询量超万次。

(三)积极开展宣传引导

运用主流媒体主动发声,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通过中国环境报、江苏卫视、新华日报、交汇点等主流媒体宣传我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超百次。通过多种形式向各省市介绍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做法,浙江、四川、河北、广东、深圳、山东等地生态环境部门先后多次来学习调研。2019年,受国家发改委点名推荐,作为全省唯一的行业部门代表,在全国信用管理培训班上系统介绍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新理念、新思路、新做法。

“十三五”期间,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过程中,虽然能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但部分信息在归集、传输过程中存在格式不规范、传送不及时等问题;部分地区在对企事业单位实施信用评价的过程中,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对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的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对评价系统操作不够熟练,存在部分信用信息录入不及时等问题。“十四五”期间,环保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着新任务、新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从五个方面着力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省环保信用监管体系;二是持续强化技术支撑,优化升级环保信用管理等信息系统;三是不断深化分级分类监管,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实效;四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提升一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地向市场主体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环保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十四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落实好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开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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