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助力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1-04-01  来源: 南京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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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施行以来,南京市溧水区信用办不断扩大信用宣传力度与范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助力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近日,在最新公布的2020年度江苏省质量信用AA级企业名单中,位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的一家公司作为质量提升行动重点企业入选登榜,在质量提升、认证服务上将获得重点帮扶。

据悉,该公司还曾在2018年获南京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并于2019年获溧水区区长质量奖。该公司生产相关负责人表示,质量信誉是企业立根之本,公司在供应链选择、制作工序、实验数据等各个方面严格把控质量,精准提升品质,全程做好生产和跟踪服务,用权威和质量赢得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据溧水区信用办介绍,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主要依据不同企业的不同信用情况,在监管抽查比例、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一方面,使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降低被监管成本,另一方面,对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进行约束,促使其改善自己的信用状况,进而降低监管成本,减轻监管压力。

早在2017年,南京就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部门信用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全市环保信用等级为红色(较重失信企业)和黑色(严重失信企业)的企业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联合惩戒的“双剑合璧”,促进提升信誉监管威慑力的同时,无形中也给违法失信企业带来压力和警示。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一体两面。《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信用惩戒的设定,应当与社会信用主体违法、违约行为的性质和领域相关联。“让违法失信企业‘付代价、增压力’并不是信用监管的最终目的,不仅要鼓励、支持标杆企业领跑出‘信用实践范本’,还要充分调动多方企业参与社会信用建设的积极性,确保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行之有效。”溧水区信用办相关人员表示。

截至目前,溧水区累计拥有江苏省质量信用AA级及以上企业3家。下一步,溧水区信用办将积极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针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宣传、讲解活动,引导企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鼓励企业诚信经营,珍惜质量信用记录,以实际行动做好城市信用体系的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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