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聚焦“四个到位”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南京市经过各部门各板块通力协作,该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4月25日,全市第一轮摸底已完成96%(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停工),已退出失信主体6428个(严重失信主体228家,受处罚企业4495家;注销企业236家,破产企业193家,信用修复企业388家,超过公示截止期企业5611家),39个部门的受处罚企业已全部退出名单。回顾一季度南京市失信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四个到位”有序组织推进:
一、制定方案确保谋划到位
为贯彻落实省《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摸排和调研情况,南京市信用办牵头起草南京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两次征求市区60个单位的意见建议。4月14日,杨学鹏常务副市长召集市发改委、市法院、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各板块专题研究市《实施方案》,4月19日,经夏心旻市长签发,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该市目标为到今年年底,有效降低严重失信主体数量,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占全市注册企业数量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市法院落实省高院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13项纳失修复措施,深化不动产、保险、税务等9个方面府院联动机制。市税务局制定“税务领域信用提升计划”,对存量失信主体逐户梳理、分类甄别,积极动员辅导修复;对增量主体建立信用预警机制,防范税收失信风险;对注销企业增设注销办理环节信用辅导程序,有效帮助企业退出失信名单。市生态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对区部门的指引,从目标设定、治理举措、失信监测、信用修复等方面明确要求和措施。市信用办牵头推行修复关爱提示制度,及时提醒被处罚企业按要求开展信用修复。
二、动员部署促进组织到位
充分发动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各街道力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市级层面召开5次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明确12个板块和24个市级部门专项联络员,分层次、分步骤就全量失信主体排查、严重失信主体治理、受行政处罚企业治理、被纳失企业信用修复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市发改委、市法院、税务、市场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各部门分管领导直接调度指导重点工作。各区各部门层层发动,分别召开部署会议,充分调动街道(园区)网格员上门逐一核查失信主体存续状况,并将信用修复要求通知到位,基本实现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格局。
三、建设系统助推数据到位
为提高专项治理工作效率,开发“南京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平台”,加强三个方面功能设计,实现“在线分发、源头治理、实时跟踪、同步更新”。一是精准核查反馈。开通140个街道(园区)账号、142个行政处罚部门账号,将全量失信主体名单,从市信息中心层层下发到街道(园区),由街道(园区)组织网格员进行上门核实信息,并在系统线上填报反馈。二是共享排查信息。将处罚信息匹配第一轮核查结果分发到相关部门进行分类治理,并在系统线上反馈修复意见。三是信用修复“不见面办理”。试行信用修复审批系统和电子签章扎口应用,实现修复事项线上审批、修复材料在线申领,为部门提高修复效率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度支撑。
四、梳理清单狠抓细节到位
推行“大数据+网格化”工作模式,清单化管理有序推进。一是汇总退出清单。及时统计法院系统撤销公示企业名单、市场监管系统注销企业名单,以及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名单,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二是建立帮扶清单。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引导失信企业开展修复。法院系统将唯一纳失企业作为首批治理对象,由员额法官逐一排查,街道(园区)网格员配合调查企业经营状况和申请人和解意愿。税务部门与65户失信企业“一对一”结对帮扶,全流程跟踪服务失信企业,预计月底前可帮助39户完成修复。三是规范惩戒清单。对于拒不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建立惩戒清单,依法依规实施惩戒约束,倒逼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是共享吊销企业名单。市场监管部门将吊销三年以上企业名单共享给法院系统,由执行申请人依据公司法追究吊销企业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