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宝应县多举措开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贯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6-24  来源: 扬州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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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宝应县信用办启动《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推广活动,旨在全县范围内普及江苏省社会信用法规政策,提升广大企业和市民对社会信用的认知,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推进全县各行业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跨上新台阶。

一是印发《条例》有关内容。《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后,县信用办通过发文的形式,在各有关单位传阅《条例》有关内容,要求主动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交流《条例》,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风尚。

二是加强信用条例学习。要求全县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条例》的贯彻工作。着重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状况认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内容。

三是加强多形式的宣传。宝应县信用办依托宝应日报社、“诚信示范街区”等媒介,宣传《条例》有关内容。宝应日报主要从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各部门责任划分、信用状况认定、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有关内容、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主体认为公共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问题、影响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具体法律效力的文书被依法撤销、变更或者确认无效、信用修复、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对《条例》展开了全面而详细的解读,让市民切实了解《条例》对个人的影响,促进信用知识的普及传播,营造诚实守信、自律友善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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