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 2022-08-23  来源: 扬州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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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扬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激发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形象、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数据归集、深化诚信宣传、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成功创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并获得国家发改委的书面表扬肯定,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中被评为“第一等次”,该市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一是责任分工明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市、县(市、区)两级权责清晰的信用工作网络。

二是制度设计完善。制定印发了“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督促整改到位。建立周通报、月督查工作机制,围绕“双公示”信息归集“上报率、及时率、合规率”三个100%,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等突出问题,组织专项辅导8次、专项督查3次,确保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一是组建基础“数据库”。建成信用大数据公共服务应用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服务、公示、监管一体化。截至7月底,已经累计归集公共信用信息4.5亿条,“双公示”信息252万条,信用承诺和合同履约信息363万条。在2021年全国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观摩决赛中获得市级组第一名。

二是搭建信息“共享包”。强化信用数据共享应用,信用查询、审查、异议、修复全面实现“线上办、掌上办”,累计向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查询报告3.1万份,为36个部门提供了8.9万次批量信用审查服务。

三是开通修复“直通车”。优化信用修复效能,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组织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信用修复初审通过率居全省前列,将信用修复初审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累计为失信企业提供了9210批次的信用修复服务。

三、信用监管有力有效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织18个部门19个重点领域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扬州市“信易批”“信易行”“海事‘智慧+信用’”等“信易+”做法被省信用办在全省推广。

二是开展失信专项治理。构建“点对点”政府机构失信预警监管机制,定期推送涉政府机构执行案件信息,全市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失信治理保持动态“清零”。围绕通讯网络诈骗等10个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排查整改诚信缺失问题300余个。

三是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扬州市“采购人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度”被国家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作为可复制借鉴的实践案例和典型经验收录,在全国进行推广。

四、守信氛围深入浓厚。

一是“信用扬州”深入人心。编印《扬州市企业信用服务指南》和“信用扬州”宣传资料10万册,开展诚信宣传“五进”活动300余场次,全市上下诚实守信氛围越发浓厚。

二是“诚信扬州”形象彰显。信用中国、新华日报等国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该市的信用工作,有效提升“诚信扬州”品牌形象和城市美誉度。

三是诚信典型不断涌现。全市13家企业获评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社区医生付宝鼎荣获“江苏最美诚信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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