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信用示范区,泰州市实现首创首成。
近年来,泰州市以争创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总目标,围绕信用机制建设、政务诚信建设、信用监管、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诚信宣传等关键环节,不断提升信用泰州水平。每月一期的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在261个地级市中最好成绩列全国第3名。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信用信息4.57亿条,在科技、住建、生态环境等35个领域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不断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和授权用户比重,发布金融产品596项,累计解决资金需求1637亿元,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
下一步,泰州市将以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新起点,加强信用泰州建设,进一步提升信用惠民便企水平,持续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