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多举措推广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 2024-11-20  来源: 常州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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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多管齐下,从标前、标中、标后等环节深入推进诚信建设,进一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签署信用承诺书,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为落实《常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签订《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该承诺书中明确了什么是违背承诺约定的失信行为承担的违约责任,督促采购人及供应商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

二是免交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投标压力。目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金坛分中心发布的所有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采购项目均已免交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只要投标人未因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就可以选择采用上传《投标人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对诚信履约的企业来说,实质上也是同样免交投标保证金,释放了企业资金压力。同时,金坛分中心鼓励其他招标采购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减免保证金,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减轻负担。

三是查询信用信息,强化信用结果运用。将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重要内容,在开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进行参与投标限制。

四是推行电子履约保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由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在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同时,为供应商和采购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大大降低了供应商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