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部门,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定期对全县公职人员进行信用审查,实行“预警式”监督”。
建立公职人员信用档案。充分运用一体化服务平台,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已掌握基本信息的约1.4万余名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公职人员,以信用数据归集工作为抓手,利用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以月为周期的信用审查,从而进一步完善全县干部信用档案。
强化信用审查结果运用。通过“预警”监督机制,每月向纪委监委、组织及人社部门报送审查结果。由县纪委监委再通过预警通报机制督促失信公务人员所在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反馈,对存在中层以上干部失信人数1人次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黄色预警;对存在中层以上干部失信人数2人次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橙色预警,对存在中层以上干部失信人数3人次以上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红色预警,并发放预警提醒单。
实现失信人员责任追究。依据《关于建立全县失信政府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的通知》精神,对“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招投标、招商引资、政府采购、债务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政务失信的行为,追究政府相关人员责任,从而切实提高对“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问题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诚信行政意识,全面建立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推进 “诚信泗洪”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