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开展公积金业务违规失信行为治理
发布时间:
2018-10-16  来源: 镇江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为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有效防范公积金资金风险,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日前,市公积金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违规提取公积金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伪造结婚证、伪造异地不动产证、一套住房频繁交易、利用虚假单位转移公积金四类骗提套取失信行为进行查处。
一是全面排查违规失信行为。全面排查近年来公积金疑似违规提取业务及提供虚假证件违规提取失信案例。二是建立健全公积金征信管理系统。搭建公积金失信人员数据库,设立信用灰名单和黑名单,失信信息将依法依规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社会公共信用系统等相关部门报送。按照规定向失信职工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单位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同时通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三是量化违规失信惩戒措施。对违规提取失信行为未遂的,自认定其违规提取之日起2年内不得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已违规提取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全额退回的,自复缴之日起3年内不得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全额退回的,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移交相关线索,并在5年内不得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四是集中治理违规行为。与人社、公安、民政建立互联交换和工作协查机制,实现对缴存职工社保缴费信息、婚姻状况及户籍信息的适时核查。联合公安、通信、城管、网信等部门,集中开展违规提取公积金治理,依法查处违规提取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由公安等部门严肃依法惩治。五是加强对外宣传警示。利用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要件、流程及时限,向缴存职工告知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公开曝光违规提取公积金失信典型案例,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提取使用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