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研究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18-03-19  来源: 信用中国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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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编号:15SYB-009

 

 

《江苏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研究报告摘要)

 

本课题对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相关机制进行了系统性思考和研究,为我省进一步大力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供了抓手,为更好地规范和调整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方向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

(一)分析我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现状和制约因素

我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入逐步规范发展的阶段,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日渐突出。通过对成都模式、武汉模式、重庆模式、鄂州模式、枣庄模式等不同运作模式比较研究,分析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交易规模扩大,各地发展却不均衡;交易品种繁多,但交易活跃的并不多;交易规则逐步完善,但监管机构不明晰;交易平台体系初步建立,但具有很大的封闭性。我省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针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制约因素,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交易氛围;多方协调,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要求,规范交易行为;积极探索,延伸交易服务链;开发功能,完善网络平台,加大推进力度,力争为全国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供更多的改革经验。

(二)提出我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目标、构架和建设路径

我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要实现以下目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农业融资担保等中介机构、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基本构架:现阶段以县域为主,建设市级交易中心、县(市、区)级交易中心和镇(区、园、街道)级交易服务中心。通过制度保障、组织保障、设施保障、平台保障、中介保障来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三)厘清我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

通过近几年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经验,以及专家学者的研究结果,警示我们,在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过程中,需注意:遍地开花建设农村产权有形交易市场并无必要,要从实际交易需求出发,切忌追风、赶时髦;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要进一步厘清,业务交易链条主要由市场机制来主导,在这个链条之外,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保证实施,需要政府和社会中介来完成;权能不完整、定价机制不健全的农村产权不宜入市交易。

(四)明确我省农村产权交易七大流程及信息归集管理

根据中办、国办及我省关于农村产权交易的相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我省农村产权交易的品种主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11类。农村产权交易七大程序分别为:提出交易申请、进行前置审核、发布流转信息、审查受让方资料、组织产权交易、签订交易合同、出具交易鉴证,并通过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具体体现。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是指各级农村产权交易主管部门及交易市场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过程中,产生、记录和归集的交易主体获得行政许可或资质认定、行政处罚、法院判决以及其他能够反映交易主体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通过我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和发布,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向社会公开,为各级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五)提出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监管机制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刚成立不久,存在性质、功能定位不清,缺乏统一、透明、科学的交易模式等诸多问题,特别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日常监管效率不高,因此,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统一、长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监管机制,一要健全机构和管理制度,建立监督长效机制;二要搭建监管平台,实现监督管理规范化;三要实行行政、社会和审计三级监督,确保监督管理取得实效。

(六)提出加强农村产权交易风险防范和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产权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合同、社会等各种风险。加强农村产权交易风险控制,一要建立健全交易管理规定,从政策制度上防范风险;二要构建严谨完善的交易环境,从审查监督上防范风险;三要完善交易平台服务功能,以电子监察手段防范风险。要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用体系,建立交易信用记录机制;建立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建立交易分类监管机制;提升和完善交易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

(七)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研究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要稳妥有序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等生产诸要素,打破制约三农融资瓶颈。做好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做到解决好现有法律禁区与现有土地流转现状的矛盾、农民自主自愿与银行部门配合的矛盾、政府与银行部门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的矛盾、农村社会稳定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矛盾这四对矛盾,建立资产评估、资产处置、风险补偿和农村信用体系四个机制

(八)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中介服务研究

农村产权交易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从业资格、为服务对象出具有法律效力文件的专门机构。中介组织利用自身强大的经济、法律、人才优势,为交易市场双方的合作一方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为买卖双方提供会面、会谈的场所,帮助双方评估资产、选择交易对象、策划交易技巧、协助交易谈判、接受委托代理服务等。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中,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等。

(九)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行业协会研究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行业协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是介于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之间的、为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从事沟通、协调、公正、评价、监督、咨询、服务等活动的机构,是行业利益的代言人和自律性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行业协会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治理方式,是沟通政府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之间联系的桥梁,也是市场的润滑剂和减压阀,是政府的得力助手。

(十)提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保障措施

由于农村产权交易操作瓶颈较多,市场化程度尚弱,法律法规、制度流程、交易模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和创新,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和机制,做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制度保障、工作保障以及人才保障,以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此外,本课题还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制定了我省农村产权交易规则、信用信息记录及归集管理办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机制,指导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监管部门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科学管理。

二、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

本课题丰富了有关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理论,为建设和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借鉴。并形成我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以理论为指导的实践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推广应用。20151229日《农民日报》以《聚零为整,将交易服务一网打尽》为名报道了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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