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特点与趋势分析

发布时间: 2018-06-29  来源: 《征信》杂志  浏览次数:
分享到:

  韩家平: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特点与趋势分析


  摘要: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正在建立包含经济交易信用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在内的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随着我国法制建设、道德建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中西方信用体系的内涵和外延将逐渐趋同。近年来我国公共信用机制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市场信用机制仍处在自然发展阶段,下一步应协调推进公共信用机制和市场信用机制建设。数字经济的发展将对信用体系建设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国应建立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 社会诚信体系 公共信用机制 市场信用机制 数字技术 数字经济 信用交易

  

  正文:

  我国在1999年就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概念,并将其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但直到15年后,即2014年6月才出台了首份全国性顶层设计文件--《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4-2020)》(以下简称《纲要》)。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很多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都取得了重要进展,国际社会普遍给予了高度评价。

  值得注意的是,在肯定中国政府推动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用体系的同时,也不乏对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和做法的质疑。

  在国内,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和外延认识也不一致。

  目前,国内外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中国正在建设什么样的信用体系?

  和西方发达国家有什么不同?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否取代了其他领域的工作?

  将来是否无法与国际接轨?

  公共信用机制和市场信用机制如何协调发展?

  数字经济时代信用体系建设的特点和趋势又是什么?

  结合上述问题,本文试图对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特点、规律和未来发展趋势做出探讨。

  一.中国正在建立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

  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顺应现阶段社会信用领域的主要矛盾,我国正在建立一个包含经济交易信用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在内的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

  1.现阶段我国社会信用领域的主要矛盾和西方发达国家不同

  2000年以来,为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我国有多位学者和政府官员到美国、欧洲、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考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并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报告。

  根据这些报告,西方国家所谓的信用体系主要是围绕着经济交易和金融活动展开的,其实质就是信用交易风险管理体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西方发达国家现阶段主要面临着信用交易风险问题,诚信缺失已不是其社会信用领域的主要矛盾。

  西方国家经过长期的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包括各种各样的机制建设,目前其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信用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如何防范信用过度投放和信用交易风险。

  经济学认为:由于不需要立即付款、也不需要财产抵押担保就可以进行价值交换,因此,相对于物物交换和货币交换,信用交易是效率最高和成本最低的交易方式,被认为是人类社会目前为止最高级的交易形态。

  市场经济越发展,信用交易比例越高,金融创新越发达,各种信用产品结构越复杂,信用投放和信用风险问题也就越突出,信用体系的作用也就越大。

  基于相对完善的法制、发达的市场经济基础和深厚的信用文化,西方国家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是围绕防范和管理信用交易风险展开的,相应地催生出非常发达的有广泛公信力的信用服务行业。

  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现阶段我国正处在向成熟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社会诚信缺失和信用交易风险两大问题都比较突出。

  一方面,由于法治不健全、道德文化建设滞后,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近年来我国出现了较为普遍的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有些时候在有些领域还相当严重。

  突出表现在违背法律法规、不执行合同契约、不兑现承诺和不遵守公共道德现象突出,这些失信现象已超出经济交易范畴,涉及社会交往、商务交易、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

  另一方面,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从短缺经济进入到过剩经济阶段,经济全面进入买方市场,我国经济金融活动中信用交易的比例大幅提高,“三角债”问题日益严重,市场信用风险不断上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实体经济经营困难,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快速攀升,局部金融风险时有爆发。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规模为7.03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到2017年末已达到13.5万亿元(同比增速8.5%),6年间累计增加了6.47万亿元,增长幅度达92%,平均每年增加1.08万亿元。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虽然2016年下半年开始工业企业盈利状况有较大好转,但企业资金周转问题仍较为突出。

  与此同时,2016年底,我国非金融企业总负债达到GDP的1.64倍,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是最高的,几乎是美国和日本企业负债占其GDP比例之和,这一问题目前已成为我国经济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和去杠杆的重点。

  由于经济信用问题和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同时存在,而且二者之间会互相影响、互相转化,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方法,统筹解决这两大信用问题。正基于此,我国需要建立比西方国家更加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

  2.传统上我国对信用概念的理解也比西方更加宽泛

  中国《辞海》对信用的定义是人们在经济、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信任。这里既包括经济交往(活动),也包括社会交往(活动)中形成的信任。而西方国家所谓的“信用(英文Credit)”,其含义是指“信贷,信用交易”。

  为全面准确理解中文信用的概念,建议把市场主体的所有信用关系分为经济交易信用和社会交往信用两个方面。其中,经济信用是指市场主体在经济(商务、金融)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关系,最终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量化,可在市场主体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

  除此之外,市场主体在社会(非经济)交往中形成的信用关系,不能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可以直接量化,建议将其归为社会信用,或者叫社会诚信。这里的经济信用和西方信用概念是一样的,而社会信用跟西方的社会诚信的概念基本一致。

  经过长期探讨,最终我国在《纲要》中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位是有效的经济社会治理手段,近年来又将其上升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其内在逻辑正是基于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概念演变而来的。

  二.中西方信用体系的内涵和外延将逐渐趋同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引起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2017年11月13日美国《时代周刊》刊登封面文章:“中国赢了”,2017年11月11日,德国《明镜》周刊也发表封面文章:“醒来”。

  两篇文章虽然总体上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就表示肯定,但也不乏对我国现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和路径的质疑。

  与此同时,国内外一些学者也担心我国过度强调信用建设会否忽视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导致我国的信用体系无法跟国际接轨等。

  1.信用建设与道德建设、法制建设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近年来我国结合国情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信用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做法,取得了显著效果。例如,针对法院判决执行难问题,我国建立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一些长期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主动履行了义务。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截止2017年6月底,有84万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这一现象被国内外有些人解读为中国可能利用信用体系替代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实在是对中国社会信用建设的严重误解。

  早在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指出了法律、道德和信用体系之间的关系: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由此可以看出,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是更为基础性的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法制建设、道德建设不仅不是信用建设可以替代的,而且其与信用体系建设也不是互相矛盾的关系,相反,它们之间是互相促进、相互支撑的关系。

  可以说,中国正在开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会也不可能替代其他领域的建设工作,与此同时,通过联合失信惩戒等信用建设工作,可以加大失信成本,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

  2.社会信用体系可分为社会诚信体系、商务信用体系和金融信用体系三层结构,其中社会诚信体系将最先建成

  由表及里,可以把社会信用体系分为社会诚信体系和经济信用体系两层结构,其中经济信用是内核,社会诚信是外表;经济信用体系又可以分为商务信用体系和金融信用体系两层结构,其中金融信用是内核,商务信用是外表。

  综上所述,可以把社会信用体系看作是一个以金融信用为内核、以商务信用为中间层、以社会诚信为外表的三层球体结构。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