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对企业纳税信用D级企业开展联合惩戒
根据《连云港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6〕113号)、《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对严重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连云港市税务局切实贯彻落实省市信用办各项工作部署,惩戒失信行为,进一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措施,加快诚信社会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2018年4月底,201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落下帷幕,2018年5月13日,按照市税务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规定,连云港市正式启动对辖区内216户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的评定工作,根据出口企业201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2017年度申报出口退(免)税次数、海关C类和D类企业信息、外管局C类企业信息、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而被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的信息等条件,严格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类别及标准,进行类别核定,其中,重点将东海县永华实业有限公司、连云港海蓝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连云港同舟制衣有限公司、连云港金蔷薇化工有限公司、东海县永昌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连云港至和服饰有限公司、东海县远东石英制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华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安得珠宝有限公司、东海县温泉振兴硅碳产品加工厂、东海县鼎泰皮草制品有限公司、东海县飞亚电光源有限公司、东海县汇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佳峰温室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盛国宏贝智能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东渡碳化硅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沃鑫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连云港金五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彩银贸易有限公司、东海县华亚照明器材有限公司、连云港常春藤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东海县丰凯电器有限公司、连云港英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朗斯顿石英玻璃有限公司、连云港弘鼎石英有限公司、江苏景泰玻璃有限公司、连云港天耕贸易有限公司等27户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评为四类企业,并对该27户严重失信企业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严格审核监督,做好实名采集,从严控制发票领用,严格限量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