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现有章可循
发布时间:
2019-06-21  来源: 镇江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6月17日,镇江市发展改革委、镇江市信用办、镇江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镇江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镇民发〔2019〕27号),对全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公开、应用等内容作出规定,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明确了时限。向社会发布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基础信息为当前记录,其他信息为近5个年度记录。二是规范了程序。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要按照列入、告知、申辩、审定、发布等程序,通过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三是加强信息推送。在信息形成或者获取后及时录入到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推送至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