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市推行告知承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0-11-05  来源: 苏州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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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昆山市按照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证照分离”改革精神要求,系统梳理本级涉及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目前昆山市10个部门共有24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内容涵盖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公共卫生、旅馆经营、农业农村、劳动用工、印刷企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等。前三季度办件超3000件,主要分布在建设项目(核与辐射建设项目除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2293件,劳务派遣264件,综合工时审批215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14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49件。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强化了审批过程中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减少了企业群众办事提交的申请材料,实现了承诺即发证,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的效率和获得感,得到了企业群众的好评和点赞。

通过告知承诺制度和远程核查制度的建立,行政审批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营造出法治审批良好氛围。通过告知承诺制度和远程核查制度的结合,审批效率明显提高,申请人办证更加便捷,大幅缩减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组织的开办时间,让经营组织早日投入市场,助力昆山经济发展。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联动制度的实施,让作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申请人无处遁形,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管理方式。

2020年4月1日,昆山市玉山镇志刚理发店经营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窗口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成为昆山市第一位“告知承诺+远程踏勘”的受益者。他在窗口填写好告知承诺书后,明确容缺材料后,窗口人员立即给他发放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做到承诺即发证。4月8日,市场准入科工作人员与志刚理发店经营者进行视频连线,对志刚理发店现场实质内容进行远程核查,完成现场核查环节。

2020年8月4日,昆山开发区阿成美发店至昆山市行政审批局综合业务窗口签署《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经审查后,当场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截至20 工作日期满后,经昆山市行政审批局两次电话催告后,仍未在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苏州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及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告知承诺的相关规定,对其出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其已取得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下一步,昆山市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人身健康等事项不适合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发挥信用在告知承诺制中的作用,对有较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对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信用惩戒。通过完善告知承诺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不断优化昆山市营商环境建设,打响“昆如意”营商环境服务品牌,为昆山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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