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积极做好信用监管工作全力支持服务企业抗击疫情

发布时间: 2020-03-03  来源: 苏州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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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苏府〔2020〕20号)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用监管工作,全力支持服务企业抗击疫情,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年报宣传及辅导实行“多渠道”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通过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年报微信群、QQ群等线上方式宣传告知年报时间、内容及年报报送流程等,及时公示人工咨询服务电话、通信地址及相关网上服务系统网址等。加强“网上办”“电话查询”“零见面”宣传,引导企业利用最便捷、最安全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全力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推行年报网上预审,推进“零见面”服务,积极引导区域内复工复产企业的做好年报报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年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通讯手段辅导企业进行年报报送工,全面指导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正确填报年报并公示,避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积极推动信用修复“预约办”

疫情期间,涉及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设置专人专岗,准确解答企业网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修复等事项需要提交的资料、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做到网上回复“一口清”,线下办理“一次结”,与企业共同确定办理时间,有效分流企业申请,分流办事群众,避免发生交叉感染。对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企业,主要材料齐全的,一次办结,实现“最多跑一次”。对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企业联系,通过电话约谈、行政提示等方式,指导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继续原址经营或办理变更登记,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由于地址失联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后,即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疫情期间不再进行实地核查。

三、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出重拳”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对防疫期间涉及市场领域等违法失信行,在第一时间通过平台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惩戒,认真履行信用监管职责;对违反法律违规的失信企业,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重点对象,进行精准监管、重点监管,增强监管的靶向性,依法实施信用约束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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