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政府的市场监管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
本文综合学理和实践视野,探讨了市场信用监管体系的构成特征,即市场信用监管是以信用信息为基石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集合,是实现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监管、精准化监管的集合。
其核心价值是完善市场资源有效配置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促进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全面升级。
采用制度主义的视角分析了政府在市场信用监管中的制度供给、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和制度创新四大政府责任,并用结构 - 过程的视角结合具体实践分析了事前、事中、事后阶段以及全过程监管中可创新的一系列监管规则和制度。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和市场秩序形成的一个基础要件,政府在市场信用的构建和监管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性作用。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信用监管工作时强调,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市场信用监管具有显著特征和独特价值。信用信息在市场信用监管中起着基础性、通联性、泛在性的作用,围绕着信用信息的生产、归集、共享、分析、公示、应用,建构出信用监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开发出一系列的监管工具、信用产品和服务。无论是事前的信用承诺制度,还是事中基于信用评级的监督检查,再到事后的信用激励与约束,都依靠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使用得以实现。发挥信用监管功效,需要推动信用信息整合从狭域走向广域,促进分布在不同主体间的政务信用信息、商务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融合,促进分散在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的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达到更大集合、更深层次的信用信息分析和运用。近年来,我国市场监管改革逐步形成政府综合监管、行业专业监管和社会协同相互促进的统一大市场监管格局,政府发挥行政干预力量并更多集中于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也在培育和激活市场和社会的力量,让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在市场监管中发挥更大作用。市场信用监管不再仅仅依靠政府单边的行政力量,而是以内生于市场的企业信用和内生于社会的自然人信用为基本依托,充分调动企业及其交易伙伴、行业协会商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媒体、消费者等多元力量,在政府采取有为干预的同时,发挥好市场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全方位协同监管的共治格局。信用监管是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动态监管。从当前实践来看事前环节,推广信用承诺,重视诚信教育,鼓励诚信报告应用;事中环节,建立信用记录,开展公共信用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事后环节,开展联合奖惩,督促失信整改,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全过程的信用监管形成一个逻辑闭环,不仅有利于全过程监控和管理,也有利于放宽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管重心转变。实行信用监管是粗放式监管向精准化监管跃升的过程,最为直接的表现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高低采取不同监管频次、发布风险提示等差异化监管措施,从而引导企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在风险较大或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身上,走向精准监管。监管机构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对监管数据进行归集和分析,特别是对信用识别建立企业画像和市场画像,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预测市场潜在风险,瞄准违法失信风险,进一步提升监管的精细程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相对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监管失灵主要表现为监管俘获和监管套利,中国监管失灵表现为“重事前审批与轻事后监管、监管过度与监管漏洞并存、以罚代管催生救火式监管、监管方式贫乏致后续乏力”等困局,监管失范、监管乏力造成监管的低效失效。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面对行政资源约束和风险不确定性,传统行政监管手段难以实现有效监管成为共识,而市场信用监管则是以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为主,监管部门的有为干预为辅,通过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信用激励与约束引导市场行为增强正外部性、减少负外部性,通过信用分类监管最大程度地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监管手段的选择,既要考虑监管的有益一面,又要考虑监管可能产生的成本。现阶段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是供求结构的不匹配,一面是数量庞大且持续增长、新兴业态层出不穷、市场交易复杂隐蔽的市场主体对监管效能提出更高要求,另一面则是有限的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约束。信用监管以信用分类分级进行监管资源重新配置,由平均用力变为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集中发力;以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形成跨系统、跨层级、跨部门的监管资源互补和监管行动协同,政府解决资源错配和制度运行的监管成本有所降低。规制成本不仅包括监管成本,还包括市场主体合规成本。监管不能让市场经营停步不前、市场创新望而生畏,实行信用监管,放宽市场准入,市场主体只要做好信用维护便可享受到宽松便捷的准入服务,合理减少的接触式监管以及获知公共信用信息、交易伙伴信用报告等信用信息服务,失信成本大幅提升,“双管齐下”显著推动市场主体的合规成本、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信用监管贯穿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的全方位、全流程,将一众关联的市场监管制度整合为耦合的监管体系整体,并以技术赋能更好发挥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治理功效。一是风险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在事前进行告知承诺、信用信息披露,在事中依据信用风险进行分类监管,结合大数据分析和第三方信用评价进行风险预警,及早防范和化解风险。二是“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相挂钩,针对不同信用水平、风险程度的监管对象进行差别化随机抽查。三是大数据监管与信用监管相支撑,各类信用信息整合、信用风险监测预警、信用应用服务开发等业务的实现都基于“互联网 +”平台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溯源、问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