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发布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0-04-21  来源: 扬州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分享到:

2020年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完成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为奋力推进高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4月16日,高邮市信用办向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布了《2020年高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全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要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以信用基础建设为重点,提升信用服务质效。从完善信用制度标准、强化信用数据归集、健全信用修复管理三方面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和组织架构,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环节,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支撑。二是以信用信息应用为重点,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拓宽信用承诺领域和类型,在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流程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公开承诺、自主诚信经营。综合研判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充分发挥“黑红名单查询”功能,加快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实施联合奖惩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三是以政务诚信建设为重点,发挥政府引领作用。重点在政府债务、互联网+政务服务、招标投标、PPP、统计、乡镇街道、招商引资、城市管理、司法行政等领域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失信、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政务失信专项治理中实现“清零”计划。参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提高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质量,努力提升扬州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中的排名。四是以优化信用服务为重点,着力打造诚信经营市场。通过组织企业信用体检、贯标和示范创建、信用修复等活动,优化企业信用状况,规避信用风险。在文明诚信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引入“信用审查”和“信用承诺”,引导商户诚信守法经营,充分发挥诚信做产品、诚信做经营、诚信做服务等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主题活动,分别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活动月”等节日中,宣传推广诚信知识、诚信典型和诚信事迹,着力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

2020年,高邮市信用办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高邮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高邮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信用支撑,让“信用高邮”成为城市靓丽名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