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全面实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告知承诺制
按照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江苏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全省旅馆业和保安培训单位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常州市公安局行政许可服务支队、治安支队会同各辖市局、分局,从公开告知承诺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三个方面落实做好旅馆业告知承诺制度,自2019年1月起对在全市范围内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施告知承诺制。
一、公开告知承诺制度
根据省厅相关要求,常州市公安局局认真研究梳理,规范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告知承诺制事项指南,按照省厅下发的告知书和承诺书,将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要的条件、标准和要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以及相应证明材料等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确保旅馆业告知承诺制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
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规范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具体从以下三个流程做好旅馆业特种行业告知承诺制:一是一次告知。对于新开办旅馆的单位,通过当场或江苏政务网、窗口服务电话等方式,告知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将办理的告知制度、所需要的条件和材料一次告知服务对象,并签订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告知书。二是许可办理。进驻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自接到服务对象申请材料递交后,对明确应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无需提交的营业执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各数据平台进行核验,同时收到申请单位签署的《经营旅馆业治安安全承诺书》后,公安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现场制作发放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缩短了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三是信息流转。公安窗口受理并办理好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即时将相关审批情况流转至治安大队业务审批部门,业务部门自接到许可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承建单位上门安装信息化管理系统。四是实地核查。各分局治安大队业务审批部门接到公安窗口流转信息后,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民警上门核查该单位旅馆业特种行业承诺事项。对已实际经营,但不符合承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对尚未实际经营的,定期回访,半年以上尚未实际经营的,抄告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加强告知承诺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的管理,各辖市局、分局治安大队业务审批部门、属地公安派出所对旅馆业单位做好事前告知、事中服务、事后监管等各项工作,明确监管标准和监管权责,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职能部门,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同时也将告知承诺许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告知承诺办理、经营过程中的失信行为予以信用惩戒。
四、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2018年5月至12月,常州市公安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全域)、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办理开展试点,试点期间,高新区按告知承诺制成功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1件;2019年1月起,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累计为88家旅馆办理告知承诺制许可。下一步,常州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拓宽典当业及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