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推进信用承诺强化信用监管
发布时间:
2021-11-16 来源: 泰州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2021年,泰兴市信用办大力推进信用承诺制,紧紧围绕“事前定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主线,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宽进严管”,并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作为行政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等级评定、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提供政策扶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1-9月份,共归集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类以及行政审批类信用承诺信用信息共计10556条。
今年5月,泰兴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点关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反映强烈、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先后出台《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泰兴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率先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等7个审批领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47项。同时,建立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成熟一批,实施一批。截至目前,全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办理2945件,累计减少4000多份证明材料。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是信用承诺的四大类型之一,也是实施信用监管的基础性措施。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泰兴市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承诺信用信息作为数据支撑,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因素,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或违法承诺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将违约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同时,将建立完善失信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加强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