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推出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

发布时间: 2021-06-11  来源: 无锡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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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在省内率先对食品连锁企业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总部统一评审,分支机构公开承诺”制度)。无锡肯德基有限公司、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为全省首批实施“评审承诺制”企业。 以前食品连锁企业开分店,开多少店就要做多少次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和现场评审,如今只要总部通过评审、分店作出承诺,可以免予现场核对、当场核发许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食品经营许可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出台《滨湖区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对辖区内具有同一总部(企业)、使用统一商号(字号),实行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规范经营管理,且各门店经营项目、工艺流程布局、设施设备相同或相近的企业(不含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单位食堂),经企业(总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评审”申请并通过后,其新开办直营连锁门店实行“承诺”制,只要企业对经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承诺守法诚信经营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市场监管部门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提交材料、审批流程平均精简70% 以上,每家门店办理时间由原来的平均10个工作日变为立等可取,最快压缩90%以上。

 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有效期为2年,2年后重新评审,期间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通过日常检查、网格化监管和飞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食品连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旦发现虚假承诺或管理不合格,情节轻微、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限期整改后复核仍未达到承诺条件的,按照《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媒介上公示该市场主体违反承诺的失信行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改革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次突破与尝试,一方面实现“准入即准营”,为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进入、快速复制扩张开展经营活动破除了障碍,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开业前经营成本,大大激发了连锁企业的市场活力;另一方面建立明确的目标导向,只有高度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企业才能实行“承诺许可制”,引导整个食品行业向标准化、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同时强化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的自主管理能力和诚信建设水平,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更加有力,推动企业依法经营和信用体系建设,从而不断提升行业竞争力和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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