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税务局扎实开展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1-17  来源: 南通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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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税务局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及时将正负面信用信息和“双公示”信息进行公示,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推动信用信息应用。

一是正面信用信息。在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后,及时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于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通知公告”“信用级别A级公告”,并将相关信息传递至地方信用部门。

二是“双公示”信息。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照规范的流程和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官网首页“双公示”专栏予以公示,同时推送给地方信用(信用南通)、市场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部门。

三是负面信用信息。一方面,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要求,按季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市级欠税公告,2018年至今共发布8期,企业欠税200万元以下及个体欠税10万元以下的由各县级税务机关比照市局模式自行公告。同时根据《关于报送公共信用信息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季向市信用办报送市区及市级欠税公告信息。另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黑名单”,在报送省税务局予以公布同时,报至地方信用、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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