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扎实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暖企”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22-07-20  来源: 徐州市信用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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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江苏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徐州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其要求,制定《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诚信邳州”建设,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邳州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提供重要的基础支撑和软环境保障。

为此,邳州市扎实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暖企”专项行动,着力压降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和纳失企业占全市注册企业的比例。截至6月底,全市共20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企业信用修复数量在徐州各县区位居前列。

一是推行清单化管理。邳州市信用办联合市法院、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涉及全市辖区595家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和1276件关联执行案件明确摸底排查、形式审查、线上初次查询、线下集中调查、线上二次查询等各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做好事项衔接和统筹安排,具体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流程落实落细,并按照制式台账逐一登记。重点排查企业纳失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为顺利推进专项行动打下基础。截至目前,列入退出清单316家,列入指导清单279家。

二是开展精细化处置。对列入退出清单中的,将涉及破产案件的12家企业,由法院排查甄别;对存在案件执行完毕、企业注销、执行依据被撤销、纳失期限届满等情形的企业,依法撤销或删除失信信息。对列入指导清单中的,督促其配合执行,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后,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删除失信信息。

三是实施规范化治理。由法院综合考量被执行人经营情况、信用记录、偿债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是否采取“纳失”措施,正确区分“纳失”与“限高”,仅符合“限高”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今年以来,全市新增“纳失”企业被执行人同比下降57.26%。联合法院用足用好“活扣”活封”措施,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厂房、设备以及进行融资等,为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创造条件。建立失信宽限期制度,对拟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企业,给予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警示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但暂不“纳失”,目前已有26家企业在宽限期内履行义务。

四是加强多样化指导。邳州市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市信用办联合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分级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答疑等方式帮助解决疑难问题35个。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对同一家被执行人企业被徐州市不同法院重复、多次纳失的,由市法院负责调查“多重纳失”企业的财产状况,实现“一次有效调查、多院共享”的信息达4200多条。发挥执行“三统一”管理职能,依托周例会等平台,建立“日报告”“周调度”等机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此外,邳州市信用办联合市法院专门印发通知,市信用办协调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以及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做好现场调查配合工作,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效果显著。

基于此,邳州明确“四个持续”, 通过扎实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暖企”专项行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开展 1+4 专项行动。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综合运用信用修复、教育督促、“执行转破产”、失信惩戒等措施,对失信企业进行全面治理,积极化解一批涉企执行积案和信访案件,推动邳州市法治化商业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确立“属地治理、法院指导”的工作原则,明确并压实属地镇、街道政府主体责任、治理责任,法院指导和实施责任,实际长效长治。

持续完成企业信用修复。由市信用办牵头,结合属地单位财产调查走访的反馈结果,市法院对需要修复企业完成至少 2 轮线上查控,视情决定将相关企业直接从失信名单删除或移送办理“执转破”,确需继续采取惩戒措施的,市法院将相关清单推送市信用办,由市信用办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治理工作。

持续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市法院与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单位共同深入了解涉执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分类提出工作建议。加强对已注销企业退出失信名单的法律适用,探索“注销企业”直接退出失信名单的适用条件,提高企业信用修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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