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召开“双公示”暨信用修复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26-01-14 10:09  来源: 盐城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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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新政策要求,全面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以下简称“双公示”)归集工作,优化信用修复服务管理,1月8日,盐城市召开全市“双公示”暨信用修复工作推进会,以政策落地助推全市信用建设提质增效。

此次会议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精神,严格对标《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归集校验规则(202512版)》,并结合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相关工作要求,聚焦当前“双公示”与信用修复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精准发力。

会上,重点传达了国家“双公示”数据新校验规则要求,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相关字段变动细节与填报规范;系统梳理了“双公示”信用信息报送全流程要点,结合省市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报送系统开展案例演示,帮助参会人员精准把握数据归集标准、质量要求和实操技巧。同时,对《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进行深度解读,进一步厘清新形势下信用修复的适用情形、修复条件、办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等,为各相关部门高效规范推进信用修复工作提供清晰指引。

会议采用“线下主会场+线上分会场”形式召开。市级各“双公示”责任部门联络员,各县(市、区)发改委业务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同步设线上分会场,组织当地“双公示”部门联络员、发改系统信用工作科室及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全体人员实时参会,确保政策要求全面覆盖、精准传达。

会议强调,“双公示”和信用修复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标新规要求,及时、规范报送“双公示”数据,提前谋划部署信用修复各项工作,做到抓早抓细、落地见效,切实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下一步,盐城市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双公示”信息归集质量与信用修复服务效能,不断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为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坚实的信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