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事局“信用+奖励”激活水上施工隐患排查新动能

发布时间: 2026-01-27 14:37  来源: 连云港海事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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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当前,春运春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有序推进,连云港海事局开设行动专栏,实时发布工作动态、曝光问题隐患、解读安全知识,全力筑牢水上安全防线!

春节春运将至,水上交通安全如何保障?连云港海事局通过“信用管理+报告奖励”模式,让施工企业从“要我查”变“我要查”,切实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连云港海事局第一时间组织辖区涉水工程单位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贯会,就《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试行)》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要求进行宣讲。

依托信用管理,在辖区海上光伏施工作业项目部推行《连云港海事局辖区施工企业诚信积分制》,将施工项目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及所属施工作业船舶日常管理情况作为企业诚信积分的重要因素,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评定挂钩,结合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落实、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共同为施工企业绘制“信用画像”。

依据积分情况,对施工项目部实施“红、蓝、黑”三色管理,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提供分级管理依据。对诚信积分较高的“红名单”施工项目部,给予减少检查频次、开辟绿色通道、处罚裁量从轻等政策倾斜,吸引辖区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部积极配合、主动开展隐患自查排查。对“蓝名单”施工项目部实施常态化管理。对“黑名单”施工项目部进行严格管理和严厉查处,并利用“双共”通报,将相关问题、隐患通报其上级单位,以引起企业自上而下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治的安全管理意识。

连云港海事局制定《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指南》,鼓励重点港航企业和海上光伏施工作业项目部建立并运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施工单位内部人员发现事故隐患的主动性、积极性。

施工单位进一步明确内部隐患报告程序,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内部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资金,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

同时积极向企业宣贯“自查免责”相关政策,打消企业顾虑,避免企业出现不敢查、不愿报的情况。通过这种方式,隐患发现渠道从单一的行政执法检查,拓展到企业一线员工自查,有利于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倍增。